郑州电子商务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来源: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定系统   发布日期: 2020-11-11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职扩招200万的重大决策部署,扎实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豫教职成〔2020〕109号)文件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豫教学〔2020〕143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院办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郑州电子商务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条 我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规范录取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对考生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郑州电子商务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院性质:民办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学院国标代码:14718;河南省招生代码6360

第九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岱路186号

第十条 学院简介:

郑州电子商务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颁发国家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资格、纳入全国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开设电子商务、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计算机信息管理、数控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等五个专业。学院坐落于郑州市管城区金岱路186号,计划总占地面积2600亩,是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首期616亩,建有教学楼、学生公寓、餐厅、超市、医院、实训车间、足球场、篮球场、图书室、电子阅览室、娱乐室等教学设施。每个宿舍配有冷暖空调和淋浴器、Wifi无线网络、洗漱间、卫生间及家具。园林式的校园,加上3公里的河流贯通学院,与中原福塔遥相呼应。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治学严谨的教师队伍和一批熟悉国家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教育的管理人才。现有专兼职教师163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61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7.42%;具有硕士学位的专任教师60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6.81%。学院立足河南、面向全国,依托特色、服务社会,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坚定不移地走职业教育发展之路,深化改革,强化内涵,以市场为导向设置专业,准确定位人才培养目标,积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一条 为保证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的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学院成立了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凡属考试、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高职扩招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保证高职扩招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对象、专业及计划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

1、已通过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报名,未被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高职单招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

2、已通过2020年高职扩招补报名的考生。

第十四条 招生专业与计划

1、招生专业:电子商务、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计算机信息管理、数控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2、招生计划:我院今年高职扩招计划共570人,其中A退役军人类200人、C其他社会青年类370人。

第五章 志愿填报、信息确认及考核方式

第十五条 志愿填报

考生于2020年11月13日9:00至11月15日18:00登录我院高职扩招单招志愿填报系统并按规定进行网上填报。(网址:http://www.zzdsxy.cn)

第十六条 报名信息确认及准考证领取

凡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请于2020年11月20日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我院招生办审核报名信息并领取准考证。

第十七条 考核方式

1、考试时间:2020年11月21日

2、考试地点:郑州电子商务职业学院校内(郑州市金岱路186号),考生在考试时须携带我院高职扩招单招考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

3、考试内容: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察语言组织、逻辑思维、道德修养等基本能力,满分150分)、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创新思维、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等综合能力,满分150分)。

第六章 录取

第十八条 高职扩招单招考试总成绩由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满分为300分。总分核算:职业适应性测试×40% +职业技能测试×60%。

第十九条 我院高职扩招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总分按所报志愿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相同则依据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根据录取原则提出拟录取名单,上报学院高职扩招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我院官网上公示。公示后的录取名单上报省招办审批、备案,办理录取手续后,学院按要求签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 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七章 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第二十二条 新生报到时,须携带身份证、录取通知书等相关资料。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参加我院高职扩招被录取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由学院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八章 收费标准、奖助贷学金

第二十五条 收费标准:我院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暂定为8600元/年,最终收费标准以发改委批复为准。收费标准如遇河南省收费政策调整,则以最新的河南省物价局批示文件为准。

第二十六条 奖、助、贷学金设置:我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分别实行以下奖励和资助措施: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采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形式完成学业,也可享受学院提供的困难补助。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使学生在参与社会实践的同时得到资助。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我院没有委托任何校外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如有问题请直接与我院招生处联系,谨防上当受骗。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院高职扩招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十九条 在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教师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院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做好考点疫情防控工作。

第三十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岱路186号

邮编:450000

联系电话:0371-60196082  60197176  15803875798

学校网址:http://39.106.50.170/

电子邮箱:zzdszsb636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