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商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来源: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定系统   发布日期: 2020-11-11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今明两年高职院校扩招200万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0 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豫教学〔2020〕143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条 根据我校办学特色及专业培养需要,实施“单独考试、单独录取”的招生模式,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郑州商学院

第四条 办学类型:民办高等院校

第五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六条 学校国标代码:14040

第七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巩义市紫荆路136号

第八条 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郑州商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国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我校成立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凡属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条 我校纪委全程参与监督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实施阳光招生,切实保障考生公平竞争权利。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

1.已通过 2020 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不含参加中职生“对口升学”报名),未被统一高考、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

2.已通过2020年高职扩招补报名的考生。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

1.按照2020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要求,我校招生专业为C类,培养形式为全日制。

2.我校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计划为27人,招生专业待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将通过我校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志愿填报与考试

第十三条 志愿填报

参加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须在指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填报时只能选择一所院校。考生请登录“郑州商学院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志愿填报系统”(https://www.zbu.edu.cn/zjc/xxcx/lqcx.htm)填报我校志愿,志愿填报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9:00至11月15日18:00。

第十四条 考试安排

2020年普通高考总分在160分(含)以上的考生,学校依据高考成绩择优录取;2020年普通高考总分在160分以下及无2020年普通高考成绩的考生,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科目及考试办法如下:
1.考试时间:2020年11月21日

2.考试地点:郑州商学院

3.考试科目: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与监督下,我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考试和阅卷。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考试内容为考察学生的语言组织、逻辑思维、职业认知以及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形式为笔试,分值为300分。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我校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录取。考生入学注册学籍后,转学、转专业按照高校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参加全国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学生相同。

第十六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不参加体检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录取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录取对象为2020年普通高考总分在160分(含)以上的考生,学校将依据考生高考总分按所报志愿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若第一批次录取结束后,招生计划仍未完成,则进行第二批次的录取工作。第二批录取对象为2020年普通高考总分在160分以下及无2020年普通高考成绩的考生,学校将依据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所报志愿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七章 录取公示

第十八条 我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拟录取学生名单将在我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第八章 资格复查

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学籍。

第九章 监督机制

第二十条 为落实阳光招生政策,保证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我校成立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督察组,对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质询,保证考生的正当权益。对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录取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分。

第十章 其它事宜

第二十一条 我校2020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学费为9500元/学年/生。住宿费为1500元/学年/生,公寓标准统一为六人间。收费标准以相关部门核准正式公布为准。

第二十二条 我校设有国家奖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在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教师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校将参照《河南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南》要求,制定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疫情防控方案。考生在考试及录取前后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尽量减少到人群密集场所活动,做好个人防护。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来校考试和报到时需向学校出示一周内的核酸检测报告。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郑州巩义市紫荆路136号

邮编:451200

咨询电话:0371-64561666

监督举报电话:0371-64561286

电子邮箱: cgxyzsb@163.com

网址:http://www.zbu.edu.cn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郑州商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