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350号)文件精神,为了保证郑州亚欧交通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为: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郑州亚欧交通职业学院单招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落实教育部阳光高考相关要求,按照“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考试招生工作原则,开展单招工作。学校内部业务部门实行“招考分离”工作原则。
第二条郑州亚欧交通职业学院单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郑州亚欧交通职业学院是河南省首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专科中外合作办学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致力于服务中俄两国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航空货运、高速铁路、轨道交通产业的快速发展,为相关产业培养国际视野宽广、理论知识扎实、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同时,学院还将根据自身的发展定位和办学特色,逐步建设成为国际化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承担起培养“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来华留学生的重任,助力“一带一路”建设和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区域互动合作。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学校成立单招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学院筹建领导小组中主管招生就业和教学、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为副组长,学院筹建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纪委办公室(监察处)、信息化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下设宣传、考务、录取、纪检监察等工作组,分工负责单招考试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对象、考核办法与录取原则
第五条招生对象:
只招收已通过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未被统一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不接受参加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报名。
第六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单招招生计划240人,招生专业及计划如下:
依据生源报考情况,专业招生计划可进行适当调整。
第七条填报志愿:
考生统一在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在2020年9月15日9时至9月17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第八条高中毕业生只进行文化素质评价;社会考生只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
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评价采用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原始成绩。采用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各科目原始成绩,各科目分数相加后总分计为文化素质评价成绩。
第九条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350号)文件精神,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向学校提交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申请。学校进行资格、条件审核后,报省教育厅进行资格确认,确认通过名单在我校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办理录取手续。学校只受理获奖证书显示专业与申请免试入学专业相符的考生申请,专业不相符的不予受理。
受理时间:9月12日
受理地点:幸福路校区招生办公室
第十条录取原则
1.考生总分计算方法:
高中毕业生:
总分=(文化素质评价成绩÷900)×100。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原始成绩最高成绩=900分)
社会考生:
总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2.高中毕业生学校划定统一录取控制分数线。控制分数线以上考生,分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遇到专业录取最低分多名考生成绩相同时,高中毕业生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外语原始成绩排名录取。
3.报考我校的社会考生在录取时单独排名,依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不做专业调剂录取。社会考生的专业计划依据生源人数,可适当调整。
第十一条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经学校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的预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经公示且无异议的预录取名单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第十二条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注册学籍后,转学、转专业按照国家、省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参加统一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
第十三条身体条件要求: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凡被我校单招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体检,不参加高考体检的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四条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收费标准:
学院2020年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待定,最终以物价部门审核批复为准。
第十六条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学生入学后可享受资助项目: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
第十七条郑州亚欧交通职业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校外人员进行招生代理与考前培训工作,学校也不组织考前培训工作。所有单招信息和相关政策以我校官网(http://www.zzyaou.edu.cn)发布为准。
第十八条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就业处。
学校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幸福路2号
国家代码:14685
河南省招生代码:5999
咨询电话:0371-66901218 66901289
监督电话:0371-60867175 60867996
传真:0371-66965284
邮编:450052
学校网站:http://www.zzyaou.edu.cn
电子邮箱:zzyaouzsb@163.com
郑州亚欧交通职业学院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