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依法治招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2020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0 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350 号)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全称:商丘学院 国标代码:14003
二、学校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北海东路66号
三、办学性质: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学 制:专科3年
五、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见附表)
我校部分招生专业的招生计划包含应用科技学院,各专业均文理兼收,在实际录取过程中,我校将根据各类别生源报考情况适时调整计划分配。目前计划分配比例为高中毕业生(含社会考生):有学业水平成绩的计划比例为78.35%,无学业水平成绩的计划比例为14.27%;中职毕业生:有对口升学考试成绩的计划比例为3.98%,无对口升学考试成绩的计划比例为3.40%。
六、招生对象:已通过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未被统一高考、对口招生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
七、录取规则:
1.(1)高中毕业生:根据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成绩择优录取;无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的根据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2)中职毕业生:参加对口升学考试的学生根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未参加对口升学考试的学生根据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3)社会考生:根据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4)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有对口升学考试成绩的考生,在总分相同时,参考语文、数学成绩依次排序;专业安排尊重考生志愿。
2. 男女比例:不限。
3. 身体健康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八、考务费:100元(需到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
九、学费和住宿费的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普通类专科9500元/年,艺术类专科10000元/年;住宿费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标准执行。
十、学生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颁发商丘学院的毕业证书。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规定,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专科阶段学业。
十一、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北海东路66号
2、邮 编:476000
3、招生咨询热线:0370—3167666、3167999
4、网 址:http://www.squ.edu.cn
5、E-mail:zsc@sqxy.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