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工商学院2020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来源: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定系统   发布日期: 2020-09-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招”)是普通高等教育学校考试招生的一种重要方式,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单招工作,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及专业培养要求,实施“单独考试、单独录取”的招生模式,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郑州工商学院(英文译名:Zhengzhou Technology and Business University)。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3507;在豫招生代码:6506。

第五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前程大道169号。

第六条 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宇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举办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一所培养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制四年,专科学制三年,专升本学制两年。  

第三章 招生对象与报名办法  

第七条 招生对象:符合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者;符合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为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者,均可报考我校。

第八条 报名办法:考生于2020年9月15日9时至17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考生网上填报我校志愿后,需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我校官网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申请加分的相关材料,到学校参加考试。

第四章 考试办法  

第九条 考试办法  

考试时间:2020年9月22日

考试地点:郑州工商学院(郑州市郑东新区前程大道169号)

学校按照“职业技能”测试为主的评价方式,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高校校考管理等工作的规定、标准组织命题、考试。学校组织开展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不再组织文化知识考试,依据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进行录取。高中毕业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毕业生和社会考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内容由我校制定,包括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职业倾向等方面的考查,总分300分。报考艺术、体育类及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专业测试,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获得的技能竞赛成绩或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情况,作为考生职业技能评价的重要内容,考生可携带相关凭证,在职业技能测试时向学校出示,由学校进行综合评定。

1. 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等级成绩,按1:1:1折算分数,总分300分。

综合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2+政策加分

2. 没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考生,学校组织职业技能测试并依据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进行录取。

综合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政策加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录取原则:执行教育部和省招办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志愿优先、择优录取。  

凡参加我校2020年高职单招的考生,均应参加省招办组织的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中职生对口升学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采集、现场信息确认以及高考体检,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一条 身体要求: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二条 录取办法: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有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分数并列超计划无法全部录取的情况,依次参照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第一部分(综合素质)、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第二部分(分析及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第三部分(职业认知能力)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三条 加分政策: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加分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www.ztbu.edu.cn)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审核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五条 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类型,专科层次。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转学、转专业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参加统一考试录取的学生相同。凡被单独考试招生、高技能人才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六章 奖、助学金  

第十六条 学生在校期间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贫困生助学金等,同时学校还设有各类奖学金。另外,学校还设有勤工助学岗位、新生“绿色通道”,积极帮助贫困生申请助学贷款。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学费标准:我校本次单独考试招生各专科专业学费标准为:文史类13300元/学年/生、理工类13300元/学年/生、艺术类14300元/学年/生。  

第八章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前程大道169号。

邮政编码:451400

招生咨询电话:0371-85303666、85303777、85303888

学院网址:www.ztb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