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章程

来源: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定系统   发布日期: 2021-11-23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落实好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完成职业技能提升和高职扩招三年行动目标”的要求,确保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圆满完成,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 〔2021〕418号)文件要求,为保证高职扩招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我校办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扩招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扩招工作接受河南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校国标代码:14754

第六条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超化新区创业大道 3 号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办学层次:医药类专科

第十条 学制:三年

第十一条 学校简介 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位于底蕴悠久、文化厚重、包容并蓄的中原大地,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医药类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全面贯彻“人才强院”的战略思想,切实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精英云集、人才荟萃。现有专任教师138人,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师35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5%;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37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7%;“双师型”教师49人,占教师总数的 36%。学院规划占地1500亩,规划建筑面积30万平方。美丽的校园鸟语花香、树影婆娑,可容纳1万余名学生学习生活。学院始终以谋中原之强盛、践医学之仁心、求育人之本真为己任,紧跟我省加快医学教育 创新发展步伐,培养为大健康养老事业服务的高质量照护人才,立志为解决日趋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对专业照护人才的巨大的需求问题贡献力量,更好地服务中原经济区和国家中心城市建设。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二条 为保证高职扩招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学校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的高职扩招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凡属考试、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由扩招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三条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高职扩招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保证高职扩招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

(一)已通过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报名,未被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高职单招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

(二)已通过2021年高职扩招补报名的考生。

第十六条 志愿填报时间及方式

(一)填报时间:2021年11月30日9:00—12月2日18:00。

(二)填报方式(请务必保证信息准确):

登录:http://kz.zzyyedu.com填报志愿。

(三)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学校志愿。

(四) 考生考试前登录我校官网,进行信息确认并下载打印准考证。

第十五条 考试办法及考试科目

高职扩招考试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考场设置按照普通高招考场设置的有关规定执行,严密组织和严肃考风考纪,认真防范和查处替考、利用现代通讯工具作弊等各种违纪舞弊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考核由文化基础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报考我校志愿的考生均需统一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基础课测试(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全程封闭考试管理。
考试时间:2021年12月12日
文化基础课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时间:9:00—11:00

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时间:14:00—15:30

考试地点: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郑州市新密市超化新区)
科目分值:文化课测试(综合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500分。其中文化课测试(综合素质测试)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200分。
考试成绩:学校根据国家级考试的评分标准,采取严格的保密和管理措施,防止人为因素干扰,对考生试卷进行客观科学的评分,确保阅卷工作公平、公正,高职扩招考试成绩出来以后及时在我校网站进行公布。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

(一)采取综合考生考试成绩和计划录取人数进行录取,分别划定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的录取分数线。两项成绩均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分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综合素质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综合素质成绩相同时,再分别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依次优先录取。

(二)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录取学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三)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

(四)录取工作在河南省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录取。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五)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


第五章 学历证书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培养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合格后颁发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第十八条 免试对象和条件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

第十九条 免试录取程序

(一)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提出免试入学申请。

(二)考生所在学校将上述登记表及相关材料送至我校,由我校进行相关资格审查和公示,并将公示后的名单及《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

(三)核实审定的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由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我校颁发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具有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资格。


第七章 疫情防控 新生资格复查

收费标准及奖助贷政策等


第二十条 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考生需于考前14天提前通过支付宝搜索“豫事办”下载“河南健康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持续关注健康码的状态,保持健康码绿码状态。考生从考前14天开始,须自觉测量每日体温,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考生须主动配合考点其他防疫措施等,不准瞒报、漏报。

(二)考生应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避免有违健康、防疫的一切活动,考生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到所在地医疗机构就医,如决定继续参加考试的,须报告考点所在地的招生考试机构。

(三)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在观察期的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四)考试当天,考生应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前往考点途中做好自我防护。建议考生尽量乘坐私家车赴考点,如考生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点时,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如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

(五)考生进入考点时,必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显示“绿码”并体温检测低于37.3℃者方可入内。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出示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体温检测时达到或高于37.3℃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等候期间,应尽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和交流。体温复检仍异常的考生可选择放弃考试,或听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六)考生进入考点后,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在指定区域等候进入考场,考生自备口罩不得带入考场。入场身份核验后,考生须佩戴统一发放的口罩,考试期间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有特殊情况须经主考同意。

(七)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按照《学校学生发热应急处置流程》执行。

(八)考试结束后,按照考场、考点工作人员安排有序离开。备用隔离考场考生当场考试结束后配合当地疾控部门处理。

(九)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期间不服从考点防疫工作安排的考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第二十一条 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一)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等。

(二)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以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收费标准

我院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员会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参与扩招的药学、康复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口腔医学技术4个专业学费均为17000元/生/学年,住宿费均为1500元/生/学年。

第二十三条 奖助贷政策

学校对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学校奖学金,学生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12000元/年,帮助其完成学业,同时学校提供勤工助学工作岗位,使学生在参与社会实践的同时得到资助。

第二十四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由于考生和家长轻信非法招生宣传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和家长负责。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超化新区创业大道 3 号

邮 编:452385

联系电话:0371-53685333、53683222

传真:0371-69273333

邮箱:zzyyjkzb@163.com

网址:http://www.zzyyedu.com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 政策为依据,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

2021年11月19日


专业名称专业代码类型培养类型面向人群学制师范艺术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人数学费(元/年)方向备注
康复治疗技术520601单招全日制B32017000

药学520301单招全日制B31017000

医学检验技术520501单招全日制B31017000

口腔医学技术520504单招全日制B31017000

康复治疗技术520601单招全日制C35017000

药学520301单招全日制C35017000

医学检验技术520501单招全日制C34817000

口腔医学技术520504单招全日制C3501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