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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信阳工程职业学院

2026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拓宽学生成长成才通道,做好2026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6〕34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完善规章制度,加强信息公开,严格监督管理,优化服务流程,确保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信阳工程职业学院。

第四条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五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六条 学校办学地址:信阳市固始县学院路1号。

第七条 学校简介:

学校是2024年4月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在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专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专业有云计算技术应用、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纺织机电技术、现代纺织技术、服装设计与工艺、分布式发电与智能微电网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智能机电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跨境电子商务、歌舞表演等十四个专业,采用校企合作模式办学,以提高人才培养的精准性和适用性。

第八条 毕业颁证:关于学历证书按教育部及我省有关文件执行。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信阳工程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结)业证书;学历层次:专科(高职)。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单独考试招生章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领导和监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讨论并决定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第十条 学校单招纪检监察工作组对单独考试招生试卷命题、安全保密、考核测试、成绩发布、录取审批等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负责接待考生来信来访。监督举报电话:0376—4956998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6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十二条 考生分类:

1.普通高中类考生(以下简称“高中类考生”):已通过河南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且有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的考生。

2.社会考生:已参加河南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但没有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的考生。

3.中职类考生(以下简称“中职生”):已参加河南省2026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4.技能拔尖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文件精神,技能拔尖人才是指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5.退伍军人:申请享受免文化素质考试的退役士兵考生,须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豫考普〔2025〕39号)要求进行“资格条件申报”尚未进行“资格条件申报”的退役士兵考生,可于2026年3月12日至3月13日到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补申报手续并完成资格审核。

第五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十 以河南省教育厅下达的2026年普通专科招生计划为依据,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综合分析制定单招总计划和分专业招生计划。2026年学校单独考试招生专业15个(见附件),计划1100人,其中包括退役士兵单列计划20人。招生专业及分专业计划以河南省教育厅审核批复后公布的高职单招招生章程为准。学校可视报考情况,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第六章  志愿填报

第十四条 考生于2026年4月21日9时至4月22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

第七章  考核及计分办法

第十五条 分类考核测试计分:

1.高中类考生:依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成绩等级记分和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之和(满分750分)择优录取。语文满分为200分,2021级及以前考生成绩按照A档200分、B档166.67分、C档133.33分、D档100分计分;2022级及以后考生成绩按照A档200分、B档175分、C档150分、D档125分、E档100分计分;数学满分为150分,2021级及以前考生成绩按照A档150分、B档125分、C档100分、D档75分计分;2022级考生成绩按照A档150分、B档131.25分、C档112.50分、D档93.75分、E档75分计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为400分,其中笔试250分,面试150分,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

2.社会考生:依据我校组织的语文、数学文化基础知识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满分750分)择优录取。文化基础知识考试成绩满分350分,其中语文200分,数学15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400分,其中笔试或操作性测试250分,面试150分。

3.中职生:依据我校组织的语文、数学文化基础知识考试成绩和报考第一专业所属大类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满分750分)择优录取。文化基础知识考试成绩满分350分,其中语文200分,数学15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400分,其中操作性测试250分,面试150分,重点考查考生的综合专业能力、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

4.技能拔尖人才和退伍军人考生:技能拔尖人才考生按教育部、教育厅有关政策免试录取。退伍军人考生单列计划,免文化素质考试,依据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择优录取。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为400分,其中笔试250分,面试150分。

第十六条 职业技能竞赛成绩和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政策:

1)职业技能竞赛成绩

考生获得由省、市级教育部门、人社部门主办或联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的毕业生可申请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赋分,赋分标准如下:省级二等奖250分,省级三等奖和市级一等奖230分,市级二等奖210分,市级三等奖190分。

凡符合以上赋分规定的考生,证书须与报考专业相关,须本人提出申请,并于4月25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送学校招生处,学校单招工作考务组审核确定是否给予申请人赋分。

2)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考生获得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获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可申请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加分,加分标准如下:预备技师加30分,高级工加20分,中级工加15分。

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必须是2025年4月25日以前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系统查询系统可查的,否则不予认同加分。

凡符合以上加分规定的考生,申请加分的,证书须与报考专业相关,须本人提出申请,并于4月25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送学校招生处,学校单招工作考务组审核确定是否给予申请人加分。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取其最高一项的分值加分,不得累加,计入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成绩。

3)申请职业技能竞赛成绩赋分的考生不享受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加分的政策。

第八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录取规则:根据报考我校高中类考生、社会考生、中职生的比例和单招计划数(扣除技能拔尖人才和退伍军人考生录取人数)确定三类招生人数,分别划线按第一志愿录取。如出现多人分数并列超计划无法全部录取时,依次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语文、数学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个别专业报考生源不足时,学院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计划。

第十八条 预录取名单报经学校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在学校招生网按规定公示后,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录取审批程序完成后,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九条 考生如对成绩提出异议,可在成绩公布2日内书面申请复核,单招考务组根据程序组织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时反馈考生。

第二十条 凡被我校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九章 考试及相关日程安排

第二十一条 2026年我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考试于2026年4月26日-4月27日进行,考场统一设在信阳工程职业学院校内。2026年4月24日-4月25日,考生自行通过我校官网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场以准考证为准。

第二十二条 相关材料提交要求:申请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的考生“免试入学登记表”及相关材料须于2026年4月25日前提交我校招生就业处,经学校审核和公示后,报教育厅备案;退役士兵考生请于考试前或考试当天将身份证原件、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报送我校招生处。

以上考生本人须对申请资料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获取相应资格的,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其当年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第十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第二十三条 学费:跨境电子商务专业学费为12000元/生·年,歌舞表演专业学费为15000元/生·年,其他专业学费均为13000元/生·年。

第二十四条 住宿费标准为:住宿费4人间1500元/·6人间1200元/·年。

第二十五条 奖助措施:

为确保每位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就读与毕业,学校建有奖学金、助学贷款、助学金、服兵役国家教育专项资助、勤工助学等资助体系。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10000元/生·年,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生·年,用于奖励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

助学贷款:家庭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分为特殊困难、困难、一般困难三个等级,分别为4700元/生·年、3700元/生·年、2700元/生·年,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生活;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3700元/生·年。

服兵役国家教育专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及在校入伍的退役复学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最高为20000元/生·年;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最高为20000元/生·年。

勤工助学:学校实施勤工助学计划,在学校图书馆、实训室等设立勤工助学岗,让学生业余时间参与学校管理又有一定报酬补贴。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及待遇: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单招,对违规、违纪骗取单招录取资格的考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记入考生高考诚信档案;被录取的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录取通知书》原件,按学校规定时间入学报到;学校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并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程序注册专科学籍;转学、转专业按照国家、省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参加统一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就业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由学校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公布实施。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方式:

学校网址:https://www.xygczyxy.com

微信公众号:xygczyxy

招生信箱:xygczyxyzb@163.com

传真:0376—4277988  邮编:465200

招生QQ群:432138179

咨询电话:0376-4956288、4956766、4956788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与合作处负责解释。

附件:信阳工程职业学院2025年单独考试招生专业信息表


2026年3月4日



附件:

信阳工程职业学院(6327)

单独招生考试专业信息表

序号

学院

专业名称

单招计划

志愿代码

01

机电工程学院

智能机电技术

80

D1

02

工业机器人技术

80

D2

03

无人机应用技术

100

D3

04

信息工程学院

云计算技术应用

60

D4

05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80

D5

06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60

D6

07

汽车工程学院

分布式发电与智能微电网技术

50

D7

08

汽车电子技术

50

D8

09

新能源汽车技术

150

D9

10

纺织服装学院

纺织机电技术

50

D10

11

现代纺织技术
(AI纺织品设计方向)

50

D11

12

服装设计与工艺
(AI设计方向)

50

D12

13

经济与艺术学院

跨境电子商务

120

D13

14

歌舞表演(声乐)

60

D14

15

歌舞表演(舞蹈)

60

D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