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为深化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职业教育提质培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拓宽学生成长成才通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条 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地址:郑州市中牟新区大学路1号
第五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毕业证书:关于学历证书按教育部及我省有关文件执行,学生修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
第八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第九条 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设有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等,讨论和决定学校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专门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院长担任,副院长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下设考务、命题、阅卷、保密、录取、纪检监督、安全、服务保障组等。
第十一条 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办公室负责对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保证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6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以下简称“对口招生”)报名的考生。
第五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四条 2026年我校高职单招与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招生专业43个,招生计划2225名,具体招生专业与计划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五条 计划分配原则:依据总计划和参加各类考试的考生人数,对单招计划进行同比例分配,确保单招考试的公平、公正。
第六章 志愿填报及考前准备
第十六条 志愿填报
考生于2026年4月21日9时至4月22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第十七条 准考证打印
2026年4月25日20:00时至4月27日8:00时,考生登录“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s://www.zyfb.com)自行打印彩色准考证。
第十八条 考试地点
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安排,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黑色水笔、2B铅笔、橡皮等考试工具到校参加考试。
第十九条 招生声明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对冒用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责任。望学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以防上当受骗。
第七章 考试办法
第二十条 学校严格按照《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规程(试行)》的规定组织命题、考试。
第二十一条 考核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其中,“职业技能”测试分为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实操)。
第二十二条 考试方式
(一)中职考生(按“对口招生”报名的考生)
考试科目: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测试
1、文化素质考试采用笔试,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综合卷,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标准》为基本依据。试卷分值为3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占100分。
2、职业技能测试采用技能操作,按专业类别设置测试项目。主要测试与选报专业要求密切相关的专业能力、岗位技能、通用技术与职业素养等,分值为300分。中职考生按照报考的第一专业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分专业职业技能测试如下:
(1)计算机基础技能操作
测试涉及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动漫制作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大数据与会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现代物流管理、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2)电工电路手工焊操作
测试涉及专业:应用电子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现代通信技术、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
(3)钳工技能操作
测试涉及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智能机电技术、智能制造装备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制冷与空调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智能网联汽车技术、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4)工程测量技能操作
测试涉及专业: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工程测量技术、无人机测绘技术
(5)素描
测试涉及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6)形体
测试涉及专业:空中乘务
(二)高中考生
考试科目:职业适应性测试
1、语文、数学、外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完整者,文化素质考试采用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进行折算,语文、数学、外语各占100分,三科折算满分300分;否则,和社会考生一起参加文化素质考试。
2022级后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五个等级折算标准为:A等级折算100分,B等级折算90分,C等级折算80分,D等级折算70分,E等级折算55分。
2022级前(不含2022级)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四个等级折算标准为:A等级折算100分,B等级折算85分,C等级折算75分,D等级折算55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笔试,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重点考察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试卷分值为300分。
(三)社会考生
考试科目: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
1、文化素质考试采用笔试,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综合卷,以河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2021年修订)为基本依据。试卷分值为3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占10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笔试,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重点考察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试卷分值为300分。
(四)退役士兵
考试科目:职业适应性测试
1、申请享受免文化素质考试的退役士兵考生,须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资格条件申报”。符合退役士兵免文化课考试的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免试,直接赋分30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笔试,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重点考察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试卷分值为300分。
第二十三条 考试时间
按照省教育厅高职单招考试时间安排,我校考试日期为2026年4月27日。
1.中职考生考试时间:
职业技能测试:上午9:00-12:00
文化素质考试:下午13:00-15:00
2.高中考生、退役士兵考试时间
职业适应性测试:上午9:00-10:00
3.社会考生考试时间
职业适应性测试:上午9:00-10:00
文化素质考试:上午10:00-12:00
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各类考生均须参加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实操),凡不参加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实操)者,视为放弃本次单独招生考试,不予录取。
第二十四条 总成绩
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成绩
第二十五条 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考试成绩将上传在学校官网上。
第二十六条 成绩复核办法及程序
1.成绩复核办法:考生查询成绩后,如对本人分数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笔试和技能测试有关科目成绩的准确性。成绩复核工作由阅卷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考务工作组和纪委监察组对复核分数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成绩复核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考生不得再次申请复核。
2.复核成绩程序:需要复核成绩的考生应于成绩上传两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持身份证、准考证到招生办(校内招生就业服务中心1楼)填写成绩复核申请表。
3.复核成绩范围:是否存在漏评、漏阅,是否存在合分或登分错误。不重新评阅试卷。考生不得要求复评试卷,也不得查看试卷。对于缺考以及违纪作弊者,不属成绩复核之列。
4.结果处理:如果复核后的考生成绩与网上公布的考生成绩有误,将按规定程序给予更正。
第八章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第二十七条 免试对象和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 号)文件精神,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进入我校专科阶段学习,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须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高技能资格相关,我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1.技能大赛优秀获奖选手。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铜奖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优秀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同时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第二十八条 免试录取程序
1.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6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由生源学校负责确认考生获奖情况。
2.生源学校将考生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以安全方式于4月7日前送达我校招生办(校内招生就业服务中心1楼,0371-62179569),逾期不再受理。我校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将《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6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信息汇总表》及考生个人《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6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
3.备案通过后,我校将在学校官网(https://www.zyfb.com)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我校将按程序把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并按照相关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九章 录取
第二十九条 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组织择优录取。
1.按照生源类别,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同分的考生,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依次进行排序。学校根据计划分配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学校官网(https://www.zyfb.com)公示五个工作日,对无异议的名单,上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2.已被我校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河南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十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 收费标准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相关规定并经郑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复备案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我校2026年所有招生专业学费:12000元/生•年,住宿费:1500元/生•年。
第十一章 资助政策
第三十一条 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奖、助、贷、勤、减、免、补并举的学生资助体系。
1.助学贷款:助学贷款共两种方式,一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于入学前在生源地(县、区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二是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可于入学后向学校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根据现行政策,专科生贷款额度上限为20000元/人·年。
2.奖助学金:学校建有完善的学生奖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施奖助政策:国家奖学金(10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3700元/人·年,分设三个资助等级)、学校奖学金及特困生学费减免等。
3.服兵役资助政策: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的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同时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3700元/人·年)。
4.勤工助学:学校在校园内设立勤工助学岗位,通过提供合理劳动报酬,改善学生学习和生活条件。勤工助学岗位学生自愿申请,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绿色通道:以“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为宗旨,学校设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机制。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如暂时难以筹措足额学费及住宿费,可于报到注册期间凭相关证明通过“绿色通道”先行办理入学手续。
第十二章 新生入学与待遇
第三十二条 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档案、身份证、准考证。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三条 通过高职单招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的考生,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类型,专科层次,与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
第三十四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培养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办。
第三十六条 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371)62179660、62179569、62179696、62179526(兼传真)
招生监督电话:(0371)62179812(院纪委监察办公室)
学校网址:https://www.zyfb.com
招生信箱:zdyzb@126.com
学校地址:郑州市中牟新区大学路1号
邮政编码:45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