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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为深化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职业教育提质培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拓宽学生成长成才通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做好2023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1、     学校全称: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     办学性质:民办

3、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院校

4、     办学层次:专科

5、     学校国标代码:13783

6、     高招代码: 6309

7、     办学地点:郑州市中牟大学路1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成立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书记、院长担任,副院长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下设命题考务组、录取工作组、纪检监察组和后勤保障安全组。如考核、录取中出现重大问题,一律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


第四章 招生对象、考试办法与录取原则

一、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二、志愿填报

考生于2023年3 月22 日9 时至3 月24 日18 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三、疫情防控

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考生来校途中需全程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入校时测量体温正常方可入校,有发烧、咳嗽的做好个人防护并向学校报备。随行家长和送考生车辆严禁入校,送考生车辆远距离停放。

四、考核科目及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考核采取“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组成。

(一)考核科目与考核对象

1、“文化素质”考试

考试形式:笔试;

考试科目:语文(50分)、数学(50分)、英语(50分),综合试卷,共计150分;

考试时长:90分钟;

考核对象:中职毕业生、社会生和高中生(无学业水平成绩)。有学业水平成绩的高中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和英语成绩根据转换规则进行转换。

申请免文化素质考试的退役士兵考生,以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资格条件申报”数据为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按150分计算;否则,视为社会生参加文化素质考试。

2、“职业技能”测试

(1)职业适应性考试

考试形式:笔试;

考试内容:团队合作、遵章守纪、职业道德、逻辑思维;

考试分值:150分;

考核对象:高中生、社会生、退役军人;

考试时长:笔试60分钟。

(2)职业技能测试

考试形式:实操;

考试内容: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参加对应的专业技能测试;

考试分值:150分;

考核对象:没有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1+x证书及职业技能竞赛获奖证书的中职生;

考试时长:根据专业技能确定。

3、技能组别

组别

技能

测试专业

备注

1

计算机基础技能操作

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动漫制作技术、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大数据与会计、酒店与数字化运营、旅游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市场调查与统计分析、现代物流管理


2

电工电路手工焊操作

应用电子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现代通信技术、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


3

钳工技能操作

机电一体化技术、智能机电技术、智能制造装备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制冷与空调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应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4

工程测量技能操作

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工程测量技术、装配式建筑构件智能制造技术


5

素描

广告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6

形体

空中乘务


(二)成绩转换

1、学业水平成绩

语文、数学、英语:学业水平成绩为“A”,转换考试成绩50分;学业水平成绩为“B”,转换考试成绩44分;学业水平成绩为“C”,转换考试成绩37分;学业水平成绩为“D”,转换考试成绩25分(学业水平成绩由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提供,阅卷组根据转换标准换算成绩)。

2、技能证书和技能竞赛

考生拥有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地市级以上的技能竞赛奖励,可根据证书类别与级别认定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获得省级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者计150分,三等奖者计145分。获得地市级技能竞赛一等奖者计140分,二等奖者计138分,三等奖者计135分。取得政府部门认可的1+x中级证书、高级工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者计150分,1+x初级证书、中级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者计140分,初级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者计130分,有多个证书者,以最高者记分。

凡符合以上条件并申请的考生,3月31日前以邮戳时间为准将证书扫描件发到学校教务处邮箱(zdy6309@163.com),复印件邮寄到学校教务处,待学校审验通过后可免于技能测试。

(三)考生总成绩

考生的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与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的总和。

(四)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中职生

高中生

社会生

退役军人

4月7日-8日

9:00-12:00

技能测试(实操)




10:30

-11:30


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

14:30

-16:00

文化课(笔试)


文化课(笔试)




五、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总和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同分的考生,按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依次排序。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学院网站(http://www.zyfb.com)公示五个工作日,对无异议的名单,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六、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凡符合免试录取的考生,即日起至3月26日前,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予学院招生办,逾期不予受理。之后报河南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备案通过后,在学院官方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七、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八、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九、为保证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做到公正、公平、择优,由学院纪检监察小组对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所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

十、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一)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等。

(二)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与录取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奖学金及困难资助

一、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的规定并经郑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同意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其余各专业的学费标准为9000元/年,住宿费1000元/年。

二、奖助措施:为确保每位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就读与毕业,学校建有“奖”、“贷”、“助”、“勤”、“减”一体的资助体系。
“奖”: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
“贷”:开通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12000元。
“助”:国家助学金分为4000元/生·年、3300元/生·年、2600元/生·年,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生活。
符合条件的自主择业退役士兵助学金为3300元/生·年。
“勤”: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减”: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学生开通绿色通道入学,并按照国家有关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政策规定,予以资助。


第六章 附则

一、录取结果经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通过学院网站公布,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二、新生入学注册后,学院依据培养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颁发经教育部网上电子注册的“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大学专科毕业证书。

三、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办。

四、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不委托任何社会性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单独招生工作。

招生咨询电话:(0371)62179660、62179569、62179526(兼传真)

招生监督电话:(0371)62179812(院纪委监察办公室)

学院网址:http://www.zyfb.com     E-mail: zdyzb@126.com

学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大学路1路 邮编:45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