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职扩招百万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1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41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形成符合职业教育特点和规律的高职招生考试评价机制,依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1年高职扩招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积极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选拔综合素质高的优秀人才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进一步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生源质量,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特色。
第三条学院内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报名、报考资格审查,规范录取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
第五条办学类型: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民办)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学院国标代码:14405
第八条办学地点:
郑州校区:河南省郑州市铁魏路东段(化工路与西四环交叉口西一百米)
新密校区: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屏阳路中段
第九条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国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学院成立高职扩招工作领导小组,学院院长刘芳任组长。下设综合组、防疫组、考务组、纪检监察组、宣传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分工负责扩招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对象与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招生对象
1.已通过 2021 年河南省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报名,未被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高职单招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
2.已通过 2021 年高职扩招补报名的考生。
第十三条招生计划
学院高职扩招招生计划29人,将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 志愿填报
第十四条志愿填报
凡符合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报考条件的考生,请于2021 年 11 月 30 日 9:00 至 12 月 2 日 18:00 登录“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zyrnvc.com/)点击“2021高职扩招报名”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第六章 考试科目、时间及地址
第十五条考试科目
高职扩招考试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1.文化知识考试。主要考核语文、数学、英语基本知识,满分为21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核学生的职业能力和技能水平,采用笔试形式,满分为240分。
第十六条考试时间
2021年12月12日上午9:30---11:00,文化知识考试。
2021年12月12日上午11:10---12:00,职业适应测试。
第十七条考试地址
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郑州校区(郑州市化工路与西四环交叉口)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高招办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六禁止”的工作要求,录取时,坚持“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按分数优先的录取方式依次录取。
第十九条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二十条各专业男女生不限。
第二十一条单独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加分,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按2021年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照顾加分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在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特长、综合素质好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凡被我院单独招生确定录取的考生,学院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
第八章 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按照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文件,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3300元/年、国家助学贷款12000元/年、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等。
第二十五条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入校前可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证明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或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可享受勤工助学补助、校级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校内资助。
第九章 疫情防控
第二十六条所有考生考试前14天居家健康观察,无发热、胸闷、乏力、干咳等症状,不得接触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患者,14天无国(境)外旅居史或未接触过国(境)外人员。
第二十七条来自或到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保证14天前在社区内居家隔离,到校时提供在社区居住满14天的证明等,乘坐私家车并做好个人防护到校。
第二十八条考生进入考点需进行体温测量,提交14天行程码,健康码,健康承诺书,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
第二十九条所有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并按要求及时报送健康信息,出现体温异常等其他症状需及时报告。
第三十条进入考点和考场时严格控制入场速度,加大人员间距,防止人员拥挤。入考场时统一进行手消处理,考试结束有序退出考场。
第三十一条安排医务人员在考试现场值班。考试过程中如果发现考生突然出现发热状况,立即启用备用隔离考场,由医务人员护送至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考试结束对其考卷进行单独消杀密封保存,必要时请求属地卫生部门协助。
第十章 招生监督
第三十二条在学院高职扩招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自觉接受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第十一章 其他
第三十三条学院按照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收费标准备案的函(郑发改收费函〔2021〕3号)核定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护理、助产、药学、康复治疗技术、口腔医学技术等专业学费12000元/生.学年;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11000元/生.学年;住宿费八人间1000元/生.学年,六人间1500元/生.学年。
第三十四条学院联系方式及乘车路线:
电 话:0371-67898116 67898117 67898118 67898068
电子信箱:zzhhhlzyxy@163.com
网 址:www.zyrnvc.com
邮 编:450066
乘车路线:
①乘坐地铁1号线到兰寨站(化工路)下车向西1000米即到
②从中原万达(华山路)乘44路公交车到西四环化工路下车即到
③从火车站西广场乘108路到西四环化工路下车即到
④从紫荆山乘100路公交车到化工路口下车即到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由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