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为全面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做好学校2020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相关指导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招”)工作。 第二条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工作内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规范考试、录取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四条 学院全称:濮阳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八条 学院国标代码:11787;在豫招生代码:6272。 第九条 办学地点:濮阳市黄河西路249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设立单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单招政策和招生计划,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单招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范围、对象、报名方式以及招生专业 第十三条招生范围和对象 (一)招生范围:河南省。 (二)招生对象 已通过 2020 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未被统一高考、对口招生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 第十四条 志愿填报方式及准考证领取 (一)志愿填报方式 报考我校单独招生的考生,统一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报名,网址:http://pzwb.heao.gov.cn。报名时间:2020年9月15日9时至9月17日18时。报名时仅限报我院一所学校和五个志愿专业。 (二)准考证领取 1.自行打印 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完成报名的考生可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s.pyvtc.cn)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系统”(http://ddzs.pyvtc.edu.cn)打印准考证,同时完善个人信息。 自行打印准考证时间:9月24日8:00至9月25日18:00。 2.现场领取 完成单独招生报名考生可于9月26日8:00至18:00到学校门口值班室领取准考证。(也可在考前到学校门口值班室领取) (三)免收报名考务费。 第十五条 招生专业、计划 (一)招生专业见附表1。 (二)我校单列单独招生计划700人。我校普通专科剩余计划将实时调入单独招生批次。根据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两类考生报名情况,统筹核定两类招生计划。 (三)我校单独招生专业和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 测试办法 第十六条 测试内容 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无需测试,依据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进行录取。 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与监督下,学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考试和阅卷,对参加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的考生进行测试,统一试卷和评分标准。 第十七条 测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 科目 地点 备注 2020年9月27日 (具体测试起始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 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测试第十八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一)免试对象和条件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进入我校专科阶段学习。 (二)免试录取程序 1.考生本人在9月16日前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详见附件 2),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考生获奖情况的确认。 2.考生所在学校将上述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以可靠方式送我校办公楼裙楼3303房间,我校进行相关资格审查和公示,并将公示后的名单及《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进行备案。 3.核实审定的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由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我校颁发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具有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资格。 第六章 录取和待遇 第十九条 录 取 (一)录取原则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0 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350 号)指导精神制定录取办法。 1.凡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者优先录取。 2.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根据该类考生招生计划,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的学业水平考试原始成绩总分划定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分数相同者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业水平考试原始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无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考生,统一进行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根据该类考生招生计划,按测试成绩划定分数线,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分数相同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二)身体条件 以高招体检数据为依据,所有考生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公示 凡被我校单独招生确定录取的考生,将在学院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报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和待遇 通过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录取通知书》原件,按我校规定时间入学报到。我校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程序注册专科学籍。转学、转专业按照国家、省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参加统一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达到我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专科毕业证书。我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规定,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专科阶段学业。就业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第二十一条 疫情防控 (一)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本人防疫健康绿码、14天行程记录和健康记录等证件材料,考试时如实上报学校,到校后自觉配合防疫检查。 (二)所有考生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对于考生考前 14 天内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以及考前 14 天内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须于考前 7 日内做核酸检测,凭核酸检测报告(阴性)才能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其他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参加考试有关事宜以及隔离考场使用等情况,依照《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 2020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南>的通知》(教招办〔2020〕239 号)指导精神执行。 (三)到校途中要随身携带足量口罩、速干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戴口罩,保持手部卫生,减少接触公共物品和部位,减少与其他人员的交流,保持一定距离;妥善保存旅行票据信息,记录乘车时间和登车地点;到校途中除必要转车站(场)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外,严禁中途拐弯串亲访友、出入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四)未尽事宜严格按照《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系统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0 年秋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豫疫防教专办﹝2020﹞32 号)指导精神及我校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执行。 第八章 其 他 第二十二条 资助政策 设立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生·年)、校长奖学金(10000元/生·年)以及优秀学生奖学金等,每年奖助学金覆盖面达学生总数的1/3。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8000元/生·年)以及勤工助学和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开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可先入学、缓缴费。 第二十三条 学院地址和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濮阳市黄河路西段(15路、25路、27路、75路(夜班)公交车可直达)。 咨询电话:0393-4677777、4670008、4677100、4677829 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pyvtc.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