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拔办法,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建立高职高专院校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机制,促进高职教育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办学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依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培养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三条 实施“招考分离”原则,接受省招生办、纪检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考试、录取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国标代码:14598,河南招生代码:6232。
第五条 学校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盘龙山路2658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2017年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豫南地区唯一一所以培养、培训学前教育师资为重点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位于全国文明城市----驻马店市,紧邻107国道、京珠高速和京广高铁,交通便利。学校占地372.6亩,总建筑面积17余万平方米,总投资3.7亿元。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326人。其中副高级职称教师114人,硕士研究生78人,双师型教师169人。培养科研团队30余个,学术带头人、学科带头人34人。有50人获得国家、省、市劳动模范、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有41人被评为省、市级骨干教师。学校的第二课堂丰富多彩,学科竞赛各具特色,学生在国家、省、市技能比赛中成绩斐然。学校牵头组建的“天中幼教集团”快速发展,现有会员单位108个,科研、教学、实训等项目稳步推进,成果凸显。学校是驻马店市小学教师、幼儿教师及骨干教师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基地,还是幼儿教师“省培计划”首批学校。
学校建有教学楼、实训楼、艺术楼、图书综合楼,体育场等教学设施,能满足教育教学需要。教学全部实行现代化教学手段,现有钢琴360架,数码钢琴192架,舞蹈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幼儿园模拟教室、多媒体教室、实训教室等220个,计算机1013台,纸质图书34.5万册,电子图书24.68万册,普通话等级测试站一个。学校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43个,中专部1个,附属幼儿园1所。学校建成的高标准学生宿舍楼、餐厅,搭建了后勤优质服务的良好平台。
学校秉承“砺志、勤奋、文明、健美”的校训,以教学为中心,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求发展,注重学生素质、知识、能力培养和个性发展,逐步实现幼师办学与幼教市场对接,走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科研兴校、创新发展的特色办学之路。学校先后被评为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全国特色教育先进单位、校园文明礼仪教育实验基地、河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文明标兵学校、河南省师资培训活动年先进集体、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省级文明校园、省级平安校园等。新时代、新征程,学校正以科学的办学理念、超前的发展目标、一流的工作业绩谱写幼教事业发展的新篇章。
第十一条 证书颁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准予毕业并由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 学校成立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务、招生、纪检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教务处、相关专业系部、招生就业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下设考务、录取、纪检监察、后勤保障等工作组,分工负责单独考试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和指导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保证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对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一)已通过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报名,未被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高职单招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
(二)已通过2021年高职扩招补报名的考生。
第十五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一)招生专业: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计算机应用技术
(二)招生计划:200人
第五章 报名时间和方式
第十六条 志愿填报: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填报。凡符合高职扩招单招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2021年11月30日9时至12月2日18时登录“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扩招单招志愿填报系统”(http://61.158.232.66:8090/),按照省教育厅文件的规定完成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报名及报考我校的志愿填报。请考生关注我校网站(www.zyz.edu.cn)(微信公众号: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或河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网站公告。
第十七条 报名结束后,我校网站(www.zyz.edu.cn)(微信公众号: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将公布省招办审核后的符合条件考生名单。12月11日前,请考生在我校高职扩招单招志愿填报系统中自行打印准考证,无法打印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12月10日到我校招生就业处领取准考证。
第六章 考核办法和录取原则
第十八条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办的指导和监督下,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高校校考管理等工作的规定、标准和《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规程(试行)》(教学〔2016〕85号)的规定组织命题、考试。考试时间:2021年12月12日(星期日)。考试地点: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盘龙山路2658号)。
(一)考核办法。
所有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均需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二)职业技能测试安排。
1、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类考生职业技能测试项目、分值为:面试(总分30分)、特长展示(总分70分),满分100分。计算机应用技术类考生职业技能测试项目、分值为:上机测试操作,满分100分。
2、职业技能测试时间安排表
专业 时间 测试科目时间安排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12月12日上午 9:00--11:00面试、特长展示
计算机应用技术 12月12日上午 9:00--11:00上机测试操作
(三)符合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有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总分测算。
各考生总分为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
(一)身体条件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
(二)录取程序
1、划定录取分数线。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2、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根据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分的考生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考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进行依次排序。
3、领导小组审核。考生成绩和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学校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4、公示考生成绩和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校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的考生成绩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5、上报拟录取考生名单。经过公示且无异议的拟录取考生名单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第七章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第二十条 免试对象和条件: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进入我校专科阶段学习。
第二十一条 免试录取程序:(一)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考生获奖情况的确认。
(二)考生所在学校将上述登记表于12月10日前送达我校。我校进行相关资格、条件的审查和公示,公示后的名单及《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
(三)核实审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由学校在本校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由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学校颁发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具有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资格。
第八章 收费标准、困难生政策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 学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学费标准:3700元/年;住宿费:600元/年。
第二十三条 我校为在校学生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等工作。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布置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卫建委、教育部最新版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和我省疫情防控文件要求,制定我校组考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各项防疫条件完备、职责流程明晰、工作机制完善,确保疫情防控措施到位,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1) 考生进入校门需提供行程码、健康码;健康码和行程码为黄色和红色者不能进入校园;
(2) 体温正常,不超过37.3℃;
(3) 开考前14天本人以及家人未到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境外等疫情爆发地区(含过境)或与这些地区人员接触;家庭共同生活人员无集中隔离或居家留观人员;
(4) 中高风险地区及外省归来考生需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
(5) 考生参加考试需提供个人健康登记承诺书及考前14天健康登记表(不方便打印可手写)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盘龙山路2658号
邮编:463000
联系电话:0396—3589377 3690686
传真:0396—2992658
学校网址:www.zyz.edu.cn
E-mail:zmdyzzs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