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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焦作师专2025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我校 2025 年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 “单招”)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5 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43 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秉持 “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 2025 年单独考试招生的各项工作。

第四条 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 “内部招考分离” 机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全方位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办学地点:

山阳路校区(焦作市山阳区山阳路 998 号)

丰收路校区(焦作市解放区丰收路 4818 号)

学苑路校区(焦作市解放区学苑路 8 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录取过程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均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议决定。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七条 2025 年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共设置 9 个专业,计划招生 260 人。

 

第五章 招生对象和志愿填报

 

第八条 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 2025 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 2025 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3.经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的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

第九条 志愿填报时间和方式

(一)时间:报考我校的考生需于 2025  4  15  9 时至 4  16  18 时,登录 “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的填报时间内,考生仅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且可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最终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信息为准。

(二)专业志愿填报规则:

1.考生可填报 1 - 5 个专业志愿,其中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艺术设计专业仅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2.学校将以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为依据,组织开展 “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 测试(测试内容详见本章程第十一条)。

 

第六章 考 核

 

第十条 考试须知

1.打印准考证:考生需于 4  21 日前,登录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管理系统(https://zs.jzsz.edu.cn/)打印准考证(具体操作方法可查看网站首页的操作说明)。

2.考试时间: 21  - 4  23 日(具体考试时间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地点:焦作师专山阳路校区(焦作市山阳路 998 号)。

第十一条 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测试

学校自行组织命题,对考生进行 “文化素质” 和 “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 测试。两项测试分值占比各为 50%,总分为 300 分。除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条件的考生外,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 “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 测试。

(一)普通高中考生(参加普通高招报名且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

1.文化素质测试

本部分满分150分。采用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与外语成绩进行折算,计算公式为:文化素质考试成绩 = 语文成绩 ×0.75 + 数学成绩 ×0.5 + 外语成绩 ×0.25。具体折算办法如下:

12022级之前的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成绩折算方式:成绩等级A折算为100分;成绩等级B折算为85分;成绩等级C折算为70分;成绩等级D折算为45分;

22022级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成绩折算方式:成绩等级A折算为100分;成绩等级B折算为90分;成绩等级C折算为75分;成绩等级D折算为60分;成绩等级E折算为45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

考试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

考试方式:面试。

考试总分:150 分。

(二)中职考生、社会考生(参加对口升学报名的考生、参加普通高招报名且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

1.文化素质测试

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大综合。

考试分值:150 分。其中语文 75 分,数学 50 分,英语 25 分。

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考试时间:120 分钟。

2.职业技能测试

考试内容:主要测试与选报专业学习及职业发展要求紧密相关的基本素质与能力要求,涵盖常识判断、职业基本能力和综合能力。

考试方式:面试。

考试总分:150 分。

(三)艺术、体育类考生

1.文化素质测试:考生参照本章程第十一条参加相应测试。

2.职业技能测试

1)考试方式:

报考音乐表演专业:考试时间 6 分钟,考生可在声乐、器乐、戏曲三项中任选一项进行展示。

报考舞蹈专业:考试时间 6 分钟,包括基本功展示和自选舞蹈剧目表演(可在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当代舞四项中任选其一,时长不超过 3 分钟)。

美术类考生考试时间 120 分钟,可在素描(人物头像)、色彩(静物)两项中任选一项进行展示。

体育类考生考试时间 20 分钟,可在球类、武术与田径三项中任选一项进行展示。

2)考试总分:150 分。

(四)退役士兵

1.文化素质测试: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计 150 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

考试内容:根据退役士兵选报专业进行测试(测试内容参照本章程第十一条内容)。

考试方式:面试。

考试总分:150 分。

 

第七章 录 取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

1.凡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予以优先录取。

2.录取过程遵循分数优先原则,分专业类别划定录取控制线。对于进档考生,依据专业志愿,按照 “文化素质” 和 “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 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依次按其第二、第三专业志愿进行录取,依此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将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如遇总分相同的考生,则按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文化素质、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学校可根据各专业报考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专业招生计划。

3.身体条件:所有考生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4.未按要求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5.凡被高职单招录取(含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6.考生可登录我校 “单独招生录取管理系统” 查询考试分数,若对成绩有异议,可按规定程序申请复核。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名单将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7.学校将按照《国家邮政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国邮办发〔202219 号)的要求,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三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一)免试对象和条件: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5 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43 号)要求,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符合免试入学条件,可免试录取。考生申请免试的专业需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我校将在相同或相近专业予以免试录取。

1.技能大赛优秀获奖选手: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铜奖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优秀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同时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二)免试录取程序: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请于 2025  3  31  16:00 前,由生源所在学校将考生资料(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相应技能竞赛获奖证书、技师资格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2025 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可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下载)一式三份)送达我校(材料接收地点:焦作师专招生就业处)。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名单报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后,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学校随非免试考生一并办理录取手续,免试进入相关专业学习。

 

第八章 入学和待遇

 

第十四条 通过学校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录取通知书原件,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所有通过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均须将个人档案转至学校,并参加全日制培养。我校将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为考生注册学籍。转学、转专业事宜按照国家、省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参加高考录取的学生一致。

第十五条 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文科类专业 3700  / 年,理科类 4200  / 年,艺术类 6000  / 年。

住宿费标准:800  / 

住宿标准:六人间

以上收费标准依据 “豫发改收费〔2020456 号” 和 “焦价费字〔2003172 号” 文件制定。

第十六条 入学资格复查与奖助措施

1.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新生入校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对于违反招生有关规定入学的学生,将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 20000 元。

3.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10000 元;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6000 元。学校还设有学校奖学金,根据成绩评定,分为一、二、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 1500 元、700 元和 400 元。

4.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根据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3700 元;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 3700 元。

5.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可通过劳动改善自身的学习和生活条件。资助标准为每月 300 元。

6. 服兵役国家教育专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及在校入伍的退役复学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最高为20000//生,退役士兵全部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3700//生;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最高为20000//生。

第十七条 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达到学校毕业要求,将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为: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九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学校从未委托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对于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和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制定依据。若本章程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存在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作为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未尽事项可详见招生简章。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 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焦作市山阳区山阳路 998 

咨询电话:(03913593980

监督电话:(03913594309

邮编:454001

QQ 号码:2218895714

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jy.jzsz.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