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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面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2022]59号)文件要求,推动我省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为保证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坚持在河南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领导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实行“招考分离”,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规范录取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对考生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教育主管部门、考生和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第五条 学校国标代码:12948,在豫招生代码6305。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学校性质:民办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十条 学制:三年

第十一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公明路6号

第十二条 办学特色: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建校于1984年,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为河南省唯一的民办医学类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始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扣内涵提升和特色彰显两大主题,以专业群建设为依托,以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为中心,以培养服务大健康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为目标,不断深化“以德为首、医德为魂、德术双馨”的育人理念,为社会培养了大批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人才,取得了较好的办学成效。

学校各项办学条件充足,能够完全满足教育教学等活动的需要。目前学校土地使用面积2000亩,生均占地面积91.69平方米;建筑总面积45.73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6亿元,生均8000余元;图书馆总藏书量为154万余册,其中纸质图书111万册,生均纸质图书72册,当年新增纸质图书9万余册;校内实验实训室293个,其中,多媒体实验实训室135个,数字化技能实训室20个,科研实验中心5个;附属医院4所,教学医院72所,校企合作育人基地23个;学校已建成标准化考场94个;现有全日制专科在校生14000余人。学校以智慧校园建设为依托加快信息化建设,实施数字化仿真教学和模拟岗位教学,实现了GIWIF校园无线网络全覆盖。

学校以卫生健康服务人才培养为核心设置了八系四部一院,开设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临床医学(中外合作办学)、护理、助产、康复治疗技术、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营养、中医康复技术、卫生信息管理、药品经营与管理、健康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等29个专业。其中,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高水平专业群建设点1个,国家财政支持专业1个,河南省品牌专业建设点10个,河南省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5个,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2个,河南省学科专业建设资助项目4个,河南省级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1个、河南省民办高校学科专业建设资助项目1个、郑州市地方高校急(特)需专业立项建设点2个,郑州市重点专业4个,郑州市地方高校示范专业2个,郑州市示范性实训基地2个。近年来,学校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整合专业资源和优势积极推进专业群建设,先后建成了康复治疗技术专业群、护理专业群、药学专业群和中医专业群,其中康复治疗技术专业群获批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高水平专业群。

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坚持依法办学,专家治校、名师任教的理念,打造了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结构合理、创新型的教师队伍。现有专兼职教师1107人,专任教师887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420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7.35%;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289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2.58%;“双师型”教师348人,占专任教师39.23%。拥有河南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3门,河南省优秀基层教学组织2个,郑州市优秀教学团队2个,郑州市地方高校技术技能名师工作室2个,郑州市地方高校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门,郑州市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建设项目2个,科研工作也取得了地厅级和省部级等多项科研成果奖。优质的师资条件完全能够满足学校专业群建设、教育教学发展及医疗卫生健康服务人才培养的需要。

我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学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升,教学教研和技能竞赛成果丰硕,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加强,五育并举学生综合素质有效提升,文化育人成效显著。坚持理论、技能并重,将就业创业教育和学生技能培养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在夯实理论知识的同时,提高实验、实训课程占比,强化学生技术技能实训成效,提升学生动手能力和实操能力;实施“特色教育工程”,颁发特色技能教育培训“第三证书”;开展校企、校院、校地合作,为学生见习和就业提供支撑;实施 1+X证书制度,实现一人多证、一人多能;我校在多场次国家、省、市级技能技术大赛中获得团体和个人多个奖项,提高了学生就业竞争力。

学校高度重视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六稳”“六保”决策部署,坚持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秉承以学生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以“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和创新创业内涵提升”为目标,把握大学生就业新机遇,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不断拓展工作新思路,将就业创业教育和学生技能培养贯穿培养全过程,帮助毕业生就好业、早就业。先后培育出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最美乡村医生·最受关注乡村医生”“河南省最美乡村医生”“河南省优秀青年志愿者”等一大批扎根基层服务百姓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我省基层医疗卫生和健康服务事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特别是在2020年新冠病毒疫情蔓延以来,我校毕业生白衣执甲,逆行出征,奔赴抗疫一线,近千名在校师生挺身而出,主动参与驻地志愿服务工作,他们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医学生誓言,为我国疫情防控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由于毕业生理论基础扎实,动手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受到了用人单位的好评,历年来我校毕业生就业率均保持在95%以上。2021年河南省职业生涯规划大赛豫西赛区复赛中荣获高职高专组一等奖和二等奖共2项,同时荣获“二七区2020年度城乡就业全民创业工作先进单位”。

学校办学成效显著,先后荣获“河南省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先进单位”“河南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河南省文明学校”“河南省优秀民办学校”“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河南省卫生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河南省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郑州地方高校信息化示范院校”等多项荣誉,连续多年被评为“郑州市民办教育十佳单位”。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三条 为保证单独考试招生的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学校成立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凡属考试、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四条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对象、报名方式、考试组织

第十五条 招生对象为已通过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十六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1.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和计划

         单独考试招生计划1300人,招生专业有护理、助产、药学、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卫生信息管理、医学营养、健康管理、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社区康复、社区管理与服务共14个专业。

2.各单招专业计划人数可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及学校教学资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七条 填报志愿

考生务必于2022年3月24日9时-3日26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按规定完成网上填报志愿。我校招生代码:6305,可填报1-5个专业志愿。

第十八条 命题和考试

1.分值

本次单独考试招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总分值600分,均按照笔试方式进行,其中文化素质考试300分、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300分,各占总分值的50%。

2.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

(1)4月9日:中职考生和社会考生,上午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下午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具体以准考证显示时间为准。

(2)4月10日:高中考生和退役士兵,上午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具体以准考证显示时间为准。                  (3)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均为100分钟。

(4)考试地点: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郑州市二七区公明路6号)。

(5)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我校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3.命题与考试

“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试卷命题分类进行,分别适用于中职考生、高中考生、社会考生和退役士兵。

(1)中职考生

文化素质考试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为基本依据,考试方式为笔试,重点考查考生的文化知识素养。

职业技能测试以《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为基本依据,采取笔试的方式,重点考查考生的综合专业能力、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

(2)高中考生

文化素质考试采用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语文、数学、英语的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成绩为依据(A级折合85分、B级折合75分、C级折合65分、D级折合50分),按折合分值计入文化素质考试成绩。

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

(3)社会考生

文化素质考试以语文、数学、政治的基础知识为依据进行命题,考试方式为笔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以职业道德、心理素养、职业倾向、职业潜能等为基本依据,考试方式为笔试。

(4)退役士兵

①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只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内容参照高中考生测试内容进行。


②退役士兵考生资格审核:考生须于2022年3月28日9:00时至17:00时,将本人身份证、《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户口本及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证明交予我校招生处(学校东门招生咨询室),提交复印件、查验原件。我校将对有关证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予以资格认定,未按要求提交资料者不予认定。考生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获取相应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其当年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4.准考证的领取:考生须在2022年4月8日之前登录学校官网或官方微信查看本人的考场信息,并于考试前一天上午9:00时至下午16:40时到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东门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需出示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和个人考场信息截图,要求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

第十九条 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入校需测体温,出示行程码、健康码、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单招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全程佩戴口罩,一切正常方可入校参加单独招生考试。

2.设有疫情防控备用考场,如有特殊情况发生及时启用。

3.本次单招考试采取分批次、小规模的现场测试形式,全程封闭考试管理,到后即考、考后即离,减少考生集中和停留。

4.为避免考生聚集,我校将在4月8日前在校官方微信平台及官方网站公布考场分布。

5.如途中身体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当及时就近就医,如在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应当主动配合乘务等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做好防疫措施。

6.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第五章 录取办法

第二十条 体检要求

以高招体检数据为依据,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体检为色盲的考生不建议填报医学类专业。

第二十一条 录取照顾政策加分

单独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加分,由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按2022年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照顾加分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 录取原则及程序

(一)高中考生、中职考生、社会考生按照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总成绩为录取依据,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二)退役军人计划单列20人,单独划线,按照职业适应性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考生组织加试确定录取结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退役士兵考生被录取后,须将档案转至我校并参加全日制培养。


(三)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1.免试录取条件

(1)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2.免试录取程序

凡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须按要求完成填报我校志愿。于2022年3月28日9:00时至17:00时将《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可在我校招生网站下载)、考生身份证、技能竞赛获奖证书交予我校招生处(学校东门招生咨询室),提交复印件,查验原件。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需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只能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否则视为无效申请。审核通过并进行公示后报省教育厅备案免试录取。考生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果信息不实,将按照省厅文件要求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成绩发布和拟录取结果查询

(1)成绩发布

考生成绩将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发布期间,考生可随时进行查询。对成绩有异议者,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学校申请成绩复议,单招工作监督小组将按规定进行审核。

(2)单独考试招生拟录取名单由学校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通过学校官网公示五日。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者,在公示期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学校申请复议,单招工作监督小组将按规定进行审核。待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

(3)通过高职单招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具有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资格。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六章 报到和新生资格复查


第二十三条 新生报到

高职单招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及考生档案,按规定时间入学报到。不履行请假手续,在规定时间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新生资格复查

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逐一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省和学校的有关转学、转专业政策执行,其他待遇与参加高招录取的考生相同。

第二十六条 毕业证颁发办法

学生报到入校后,资格审核合格,为其注册学籍,按规定完成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颁发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

第七章  收费标准、奖助学金

第二十七条 收费标准

依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改革我省民办高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7]17号)、《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收费标准备案的函》(郑发改收费函[2021]5号)、《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收费标准备案的函》(郑发改收费函[2022]8号)所公布的收费标准为依据,我校单招专业学费收取标准如下:1.所有单招专业学费标准均为13000元/年/生。2.住宿费:1500元/年/生。

第二十八条 学校助学金设置

我校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以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绿色通道、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方式为辅。具体项目及标准如下:

1.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6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5.校长奖学金,每年:一等300元,二等200元,三等100元。

6.学校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使学生在参与社会实践的同时得到资助。

第二十九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校外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招生工作,新生报到前学校不收取任何费用,请考生和家长谨慎对待,谨防上当受骗。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三十条 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查看有关单招考试的相关通知。

第三十一条 学校地址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67673329/67673330/67673361/67673362

监督电话:0371-67593682

学校网址:http://www.zzsqmc.edu.cn

学校微信平台:zhengzhoushuqing

邮箱:shuqingzb@163.com

官方QQ群:688466262

学校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公明路6号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二 条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三 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

 

 

                                                                                              二〇二二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