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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5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制度改革,探索“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招生评价模式,较好地满足学生多样化的学习选择和高校多元化的人才选拔要求。为保障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在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落实“阳光工程”,规范招生管理制度,实施招考分离,加强招生工作透明度,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国标代码:14307   专科代码:6266

第四条  学校基本情况: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是隶属于河南省教育厅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综合类职业院校。学校现有郑州和开封两个校区,郑州校区位于河南省省会郑州,地理位置优越;开封校区位于开封职教园区,与美丽的汴西湖紧邻。学校占地面积876亩,现有教职工781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206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391人,其中享受国务院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全国职教名师,享受省政府津贴专家,河南省高层次人才,河南省骨干教师,河南省学科带头人,河南省教育教学专家,河南省优秀教师等110余人。学校设有9个二级学院,1个本科部(与河南工业大学联办),6个教学部(中心),学校现设有52个专科专业及方向,3个本科专业,目前在校生17000余人。学校教学质量、就业去向落实率和满意度均得到了学生家长和社会的高度认可。学校努力实现毕业生“好就业、就好业”的就业理念,学校多年来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均在97%以上。

学校先后获得河南省骨干高职院校、河南省品牌示范院校、河南省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河南省“双高校”首批立项建设单位、河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河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第三章  领导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五条  学校为了加强对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讨论和决定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具体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成立由监察处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招生考试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六条  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五章  时间安排

第七条  报名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4日9时至3月26日18时。

2.报名方式: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提醒广大考生按时认真填报志愿。

3.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2年4月4日-8日,请登录:http://222.21.82.234网址自行打印。

第八条  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1.确认时间: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2.确认地点: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郑州校区

3.现场确认提供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准考证;

(2)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于现场确认时填写登记表。

第九条  疫情防控

1.考生须出示个人健康码、行程码及48小时内的阴性核酸检测报告,核实无误后方可入校。

2.考试前14天内考生不得前往境外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3.来校途中和考试期间全程需佩戴口罩,并做好相关个人卫生防护。

4.如途中身体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当及时就近就医,如在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应当主动配合乘务等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做好防疫措施。

第六章  考试形式、时间及地点

第十条  中职类考生考试办法

1.文化素质(本部分满分300分)

(1)考试形式:闭卷。

(2)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每科满分100分。

(3)考试范围: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为依据,重点考查考生的文化知识素养。

(4)考试时间:4月9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5)考试时长:90分钟。(一套试卷,包含语文、数学和英语三个科目的试题)

2.职业技能测试(本部分满分300分)

(1)考试形式:面试+实操。

(2)考试范围:面试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维与辨识能力、心理健康素质水平等。实操测试以《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为依据,重点考查考生所报第一志愿专业相关内容,包括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

(3)考试时间:4月9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4)考试时长:20 - 40分钟。

第十一条  普通高中类考生考试办法

1.文化素质(本部分满分300分)

本部分以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和英语三个科目的成绩等级进行置换而来。每科目置换的满分成绩为100分。具体如下:A等级置换为100分,B等级置换为80分,C等级置换为65分,D等级置换为5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本部分满分300分)

(1)考试形式:面试+实操。

(2)考试范围:面试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维与辨识能力、心理健康素质水平等。重点考查考生所报第一志愿专业相关内容,包括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等。

(3)考试时间:4月9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4)考试时长:20 - 40分钟。

第十二条  社会类考生考试办法

1.文化素质(本部分满分300分)

(1)考试形式:闭卷。

(2)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每科满分100分。

(3)考试范围:包括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和英语三个科目知识内容,重点考查考生的文化知识素养。

(4)考试时间:4月9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5)考试时长:90分钟。(一套试卷,包含语文、数学和英语三个科目的试题)

2.职业适应性测试(本部分满分300分)

(1)考试形式:面试+实操。

(2)考试范围:面试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维与辨识能力、心理健康素质水平等。重点考查考生所报第一志愿专业相关内容,包括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等。

(3)考试时间:4月9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4)考试时长:20-40分钟。

第十三条  退役士兵考生考试办法

1.文化素质免试

2.职业适应性测试(本部分满分300分)

(1)考试形式:面试+实操。

(2)考试范围:面试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维与辨识能力与心理健康素质水平等。重点考察考生所报第一志愿专业相关内容,包括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等。

(3)考试时间:4月9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4)考试时长:20-40分钟。

3.请符合要求的考生于3月31日前将相关申请表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本人以安全方式送达学校招生就业处,逾期不予受理。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考生本人须对申请资料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获取相应资格的,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其当年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第十四条  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郑州校区(郑州市建设西路548号)。

第七章  成绩构成

第十五条  中职类考生单招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含语文、数学、英语)+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赋分。

第十六条  普通高中类考生单招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和英语三个科目的置换成绩之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赋分。

第十七条  社会类考生单招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含语文、数学、英语)+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赋分。

第八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考生录取规则

1.根据各二级学院招生计划,普通高中类考生、社会类考生及中职类考生实行同比例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

2.总成绩相同录取规则:按照文化素质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素质成绩仍相同时,按照文化素质成绩中语文、数学、英语次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各二级学院录取后如有空余计划,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情况择优调剂录取。

第九章  赋分办法

第十九条  赋分

1.赋分类别

(1)照顾政策赋分;         (2)专业技能赋分;

(3)技能竞赛获奖赋分;     (4)荣誉证书赋分。

2.证书要求

(1)“专业技能赋分”适用于各类中职生源考生,所持有资格证书须与所报考专业大类一致;

(2)“技能竞赛获奖赋分”适用于参加竞赛的类别须与所报考专业大类一致;

(3)考生提交的资料及各项填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差错或弄虚作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3.提交材料

符合赋分条件的考生须本人在现场确认时向学校提交相关证书的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并做好登记,经学校审核合格后,给予赋分。

4.赋分细则

具体赋分情况请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看《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赋分办法》。

第十章  拟录取及公示

第二十条  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公示后的名单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一章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第二十一条  免试对象和条件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

第二十二条  免试录取程序

1.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由生源学校负责确认考生获奖情况。

2.学校对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公示。凡符合免试录取的考生,在3月31日前,将相关申请表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生源学校以安全方式送达学校招生就业处,逾期不予受理。

3.公示后的名单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二章  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我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分别实行以下奖励和资助措施:学生可申请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600-4200元/年)以及学校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也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8000元/学年以内)、勤工助学以及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绿色通道”,对特困生给予不同形式的资助。

第十三章  学费与住宿费

第二十四条  学校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

1.学费:助产、健康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中药学专业4800元/年,护理、药学专业5280元/年,计算机应用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4620元/年,其它理工类专业4200元/年,文史类专业3700元/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

2.住宿费拟定:4人间1000元/生·年,5-6人间700元/生·年,7-8人间6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十四章  办学地点

第二十五条  郑州校区:化学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专业除外)、信息工程学院、护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商学院。

开封校区:医药学院、制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专业)。

说明:根据学校教学组织安排和新校区建设进度,部分专业办学地点将会有所调整。

第十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单招考前培训、预报名、承诺录取和提前收取学费等非法招生诈骗行为,任何自称与我校合作承诺包录取的行为,均与我校无关。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学校地址:

郑州校区:郑州市建设西路548号

开封校区:开封市职教园区第九大街与东京大道交叉口路北

联系方式:0371-67842026  67842135  67842209   

网 址:www.hati.edu.cn

招生咨询QQ群:561206968  606150157

监督举报电话:0371-67674258(监察处)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