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职扩招百万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豫教学〔2020〕1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扩招单独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条: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规定和《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规程(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的要求,严格考试招生程序,切实规范考试报名、招生宣传、命题、考试、阅卷、录取和公示行为,确保考试录取公平。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
第四条:办学性质:民办
第五条:办学类型: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招生代码:6386
第八条: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须水工贸园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学院成立扩招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院长、党委书记担任,招生就业办公室、教务处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全面负责扩招单独招生工作。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组:疫情防控组、宣传工作组、考务工作组、录取工作组、纪检监察组、后勤工作组。细化分工,明确责任,确保扩招单招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条:院招生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扩招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十一条:专业设置及收费标准:13个全日制专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学费8800元/年;电子商务、工程造价、会计、计算机应用技术、建筑工程技术、金融管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市场营销、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物流管理,学费8200元/年;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学费7200元/年;12个弹性学制专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学费8800元/年;电子商务、工程造价、会计、计算机应用技术、建筑工程技术、金融管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市场营销、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物流管理,学费8200元/年。
招生计划:2020年我院扩招单独考试拟招生总计划为618人。
第五章志愿填报
第十二条: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时间:2020年11月13日9时至11月15日18时
考生网上志愿填报请登陆:http://101.200.61.188/collection/trans/front
考生完成高职扩招单招报名后即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每名考生只能填报1所高校1-5个专业以及是否同意校内同类别专业间调剂,在规定填报志愿时间内最多可进行两次志愿修改,以考生最后一次保存的信息为准。网上填报时间截止后无法更改志愿信息。
第六章疫情防控
第十三条:所有考生戴口罩,间隔1米以上,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体温合格者方可进入校园,按指示标识有序进入考场。考场通风良好(含一个隔离考场),笔试考场课桌同向单列排列,间隔1米以上,考场提前一天做好通风、清洁、消毒,考前再进行全面消毒;设置隔离观察室一间,位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卫生间配备消毒液、肥皂,提供流动清洁水源。
第七章考试实施和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考试时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原件。
考试时间:2020年11月21日,10:30-12:00
第十五条:考试方法
考核工作在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严密组织专项考试,对于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采取“职业技能或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方式,对于获得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的人员,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予以免试录取。
1.普通高中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150分。
2.中职考生:职业技能测试150分。
3.退役军人:职业适应性测试150分。
4.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实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退役军人,经学院审核通过,均可由该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具体备案时间与其他考生相同。
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考核学生未来从事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等一线工作所必备的基本职业素质。
①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②考试时间及分值
考试时间 90分钟,试卷满分150分。
③题型
单项选择题和判断题。
④考核的目标与要求
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考核的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搜集、分析、组织信息并进行概括、推理、判断等的能力。
b、观察社会生活,分析、解释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现象,参与社会实践的能力。
c、观察自然现象,解释、说明生活中的科学问题,运用科学方法探究自然规律的能力。
d、初步具备与现代生活密切相关的技术设计与应用能力。
e、基本的学习目标和计划制定、实施、反馈与评价能力。
f、现代基本礼仪常识及团队协作和社会交往能力。
g、基本的数字信息解读、数字运算和运算结果展示和应用能力。
h、运用所学知识处理或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⑤考核内容
包括自我学习、信息处理、数字应用、与人交流、与人合作、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内容,重在检测考生的日常积累,测试学生在专业技术技能领域的发展潜质。
第十六条:政策加分和技能生选拔
1.对符合政策加分、专业技能赋分条件的考生,在拟录取时予以相应加分。
2.免测试: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进入专科阶段学习。
3.中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按照上级扩招文件精神执行。经考生本人申请、经我院审核和公示、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进行技能竞赛情况复审通过后,由我院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免试录取进入专科层次相关专业学习。
第十七条:录取原则
依照考生志愿顺序,按考试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11月23日起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院网站进行公示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招办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八条:录取资格认定
考生被我院录取后,待遇与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相同。
第十九条: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学院取得联系,未经请假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原件、退伍证。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八章其它
第二十条:为鼓励学生勤奋努力,积极进步,学院设立了多种奖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等,鼓励各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以上各种奖助学金,每年评定一次,按时发放。对经济困难学生有资助措施,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二十一条:招生咨询方式及通信地址
咨询电话:0371-67822631、67822632、67789995
传 真:0371-67789995
网 址:http://www.zzvcct.com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347号
邮 编:450042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省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