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扩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职扩招百万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豫教职成〔2020〕109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豫教学(2020)143号)文件要求,及我省高职扩招单招工作总体安排,结合学院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洛阳职业技术学院,部标代码:14383,本省代码:6384。学院地址:洛阳市科技大道6号,洛阳市高新区丰华路20号,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9号,邮编471000。
第三条 办学性质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专科
第四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和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就业报到证。
第五条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由院领导、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其他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主任由院长担任。
第七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学院扩招单招招生宣传、咨询、录取和复查及其他日常工作。
第八条 扩招单招考试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第三章 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九条 招生专业、代码、计划
2020年扩招单招计划126人,具体专业计划如下:
第四章 招生对象、报名和填报志愿的时间方式
第十条 招生对象
已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报名和高职扩招补报名,但未被高校录取的考生。
第十一条 报名时间及志愿填报
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9:00至11月15日18:00。每名考生只能填报1所高校1-5个专业以及是否同意校内同类别专业间调剂。网上填报时间截止后无法更改志愿信息。考生登陆“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lypt.edu.cn),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相关操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我院招生代码:6384。
第五章 扩招单招考核科目及考核办法
第十二条 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按照职业技能测试的方式,学院自主命题、组织考试。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学院审核免试录取。
第十三条 职业技能测试安排
时间:2020年11月21日下午14:00——17:00
1.地点:洛阳职业技术学院
具体地址:洛阳市伊滨区科技大道6号
2. 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200分。
3. 领取准考证:2020年11月21日10:00—13:30,考生到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洛阳市伊滨区科技大道6号)领取准考证。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院负责,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在省教育行政部门和我院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录取。
第十五条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按考生类别计划数1:1的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有不同意调剂或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造成计划缺额时,按照缺额数依次降分录取。
第十六条 学院对在分数线上的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根据专业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不予录取。若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测试第一题分数高低依次排序;若仍相等,则按第二题分数高低依次排序;依次类推。有高考失信记录者,不予录取。
第十七条 学院招生不定男女生比例,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组织体检,对身体不符合专业要求者,调整其专业。
第十八条 开学日期以《入学通知书》上的时间为准。
第七章 学费及奖励措施
第十九条 学费标准:
1.医科类专业4800-5200元/生/年;文科类专业3700-4000元/生/年;理科类专业4200-46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生/年;收费标准如有调整,则按照省收费主管部门最终批复的标准执行。
2.住宿费收费标准:伊滨校区 1200元/生/年;瀍河校区500元/生/年;西工校区480元/生/年;高新校区400元/生/年。
第二十条 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施奖助互补的政策,其中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约占在校生人数的20%);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8000元以内;学院设有学院综合奖学金,并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以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八章 关于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第二十一条 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凡符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中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者,经本人参加当年高考报名、向我院申请、考核公示、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后,可由我院免试录取进入专科层次相关专业学习,省招办办理相关手续。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具备其中一条即可):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其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2.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申请程序:
1.申请者必须已取得当年的高考资格(含扩招补报名)。
2.到我院网站下载《河南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资格审查表》。
3.按表中栏目要求填好,本人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填写意见,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11月15日17:00前将《河南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资格审查表》原件、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或资格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一式四份送到或用邮政快递寄到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寄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科技大道6号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收件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0379-63189387 邮编:471000。(请使用中国邮政邮寄)
5.我校在收到申请表和有关获奖材料后,按上级文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和公示,并将公示后的名单及《河南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资格审查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或资格证书复印件上报省教育厅进行备案。
6.核实审定的拟录取名单由我校在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由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高校颁发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具有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资格。
第九章 其它
第二十二条 新生报到后,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新生进行政治、文化、身体等方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新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考生档案。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lypt.edu.cn
电子邮件zjc@lypt.edu.cn
咨询电话:4006037939 0379—62233832/62231122
传 真:0379—62233832
第二十五条扩招单招考试疫情防控
1. 考生乘坐交通工具时须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与人近距离接触。
2. 考场准备:通风良好教室若干,作为考室、待考室,笔试考室课桌同向单列排列,间隔1米以上,提前一天做好通风、清洁、消毒,用毕后同样做好通风、清洁、消毒;设置隔离观察室一间,位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
3.学院大门处设检疫组4-8组,每组2人,每组配发额温枪1支、免洗消毒液1瓶、信息登记本。体温检测正常,并查验当日洛康码,绿码者发放准考证。
4.考生凭准考证进入校门,进入前需查验洛康码(绿码),测量体温,合格者方可进入校园。
5.所有考生戴口罩,按要求排队,间隔1.5米以上,出示证件,按指示有序进入待考室、考室。
6.笔试、面试时,考生、监考教师须全程戴口罩,如有特殊情况需脱掉口罩,须间隔1.5米以上,且门窗全部打开。
7.诊室工作人员2人,戴口罩,穿工作服,准备好相关急救药品。如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不适,送至指定地点观察,联系家长,必要时拨打120送医。
8.考务办准备免洗消毒液2瓶,监考教师交卷后手消毒。
9.考场消毒措施。考前、考后对考场进行全面消毒。桌椅、门把手等平面用有效氯为1000mg/L-2000mg/L消毒水进行擦拭,墙面、地面先上后下、先左后右依次喷雾消毒。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