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做好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工作,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4 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58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规定,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规范高职单招报名、资格审查、宣传、命题、考试、阅卷、录取、公示等程序和行为,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切实维护高职单招的公平公正。
第三条 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并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举措,为考生提供周到服务,确保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工作安全实施。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郑州旅游职业学院
第五条 国标代码:13791
第六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龙路188号
第七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教育
第八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九条 学院简介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创办于1985年,是一所以培养旅游人才为主的公办高职院校。建校39年来,共培养了10万余名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被媒体和业界誉为河南旅游人才培养的“黄埔军校”。学校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单位、文旅部校企合作示范基地、中国旅游协会教育分会副会长单位、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省级文明学校(标兵)、河南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河南旅游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建设学校、河南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河南省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 综合实力在全国旅游院校中位居前列。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成立以书记、校长为组长的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招生就业中心,下设招生管理、考试组织、宣传工作、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志愿服务、信息化服务、纪检监察、综合协调等9个专项工作小组,统筹安排、分工负责、具体落实学校2024年高职单招工作任务。
第四章 招生对象、专业和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
(一)已通过河南省 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二) 已通过河南省 2024 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以下简称“对口招生”)报名的考生。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和计划
2024年高职单招总计划954个,其中高中生计划500个,中职和社会考生计划418个,退役士兵考生计划36个,详情见附件《2024年高职单招计划一览表》。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 收费执行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学费理科类专业为4200元/生·年、文科类专业37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为6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暂定:六人间800元/生·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执行新政策。
第六章 志愿填报
第十四条 考生于2024年3月19日9 时至3月 21日18时登录“河南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提醒广大考生按时认真填报志愿。
第十五条 我校高职单招45个专业分为三个批次,其中5个艺术类专业(美术类4个、舞蹈类1个)为第一批,加试普通类8个专业为第二批,具体专业及批次如下。其余32个专业为第三批次,具体专业名称见附件。
专业名称 | 类型 | 批次 |
视觉传达设计 | 美术艺术类 | 第一批 |
环境艺术设计 | 美术艺术类 | 第一批 |
工艺美术品设计 | 美术艺术类 | 第一批 |
游戏艺术设计 | 美术艺术类 | 第一批 |
歌舞表演 | 舞蹈艺术类 | 第一批 |
空中乘务 | 加试普通类 | 第二批 |
茶艺与茶文化 | 加试普通类 | 第二批 |
旅游管理 | 加试普通类 | 第二批 |
导游 | 加试普通类 | 第二批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加试普通类 | 第二批 |
餐饮智能管理 | 加试普通类 | 第二批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加试普通类 | 第二批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酒店工程方向) | 加试普通类 | 第二批 |
第十六条 中职生可不限原专业填报。艺术类和加试普通类专业不限生源类型,美术艺术类和舞蹈艺术类专业不可同时兼报。多批次专业混报时必须按批次顺序填报,不得穿插,否则从第一个下批次专业之后所有前批次专业无效。
第十七条 学校依据考生报考信息,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自3月26日15时起在学校官网“招生信息网”页公示通过审查的考生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3月30日之前登陆学校官网首页下方“单独招生系统”核对和完善报考信息,我校默认考生志愿同意调剂(烹饪工艺与营养现代学徒制除外),若不同意调剂务必选“否”。
第十八条 考生务必在4月8日前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时无准考证和身份证不能入场(特殊情况报考试组织组决定)。
第七章 考试及免试入学
第十九条 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分考生类型、分考试内容、分时段组织考试并计分。考试地点均在郑州市郑东新区金龙路188号郑州旅游职业学院象湖校区。
(一)命题和考试
1.高中生
(1)高中生是指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参加“普招高考”报名的考生。
(2)文化素质考试
①采用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按满分150分折算,不再另行组织文化课考试。其中外语考试非英语的考生须在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当天将“河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打印件交招生就业中心(知新楼A座105办公室)备案。
②语文、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科目成绩A等级的折算为20分,B等级的折算为16分,C等级的折算为12分,其它等级不折算计分。
③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科目成绩A等级的折算为12.5分,B等级的折算为10分,C等级的折算为7.5分,其它等级不折算计分。
备注:如省教育考试院提供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具体分数,则以成绩总分为准,按满分150分折算。
(3)职业适应性测试(按考生所报第一专业进行)
①测试内容:逻辑思维和创新能力、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能力、心理健康状况、职业潜能等;
②测试方式:笔试;
③测试分值:150分;
④测试安排:4月8日起,具体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2.中职生和社会考生
(1)中职生是指参加“对口招生”报名的考生,社会考生是指没有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且参加“普招高考”报名的考生。
(2)文化素质考试
①考试内容:语文(分值70分)、数学(分值40分)、英语(分值40分),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为基本依据;
②考试方式:笔试;
③试卷分值:150分;
④考试安排:4月8日起,具体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3)职业技能测试(按考生所报第一专业进行)
①测试内容:逻辑思维和创新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心理健康状况、综合专业能力等;
②测试方式:笔试;
③测试分值:150分;
④测试安排:4月8日起,具体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3.退役士兵考生
(1)退役士兵:学校将在考生报名后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符合资格的退役士兵考生名单进行认定。
(2)文化素质考试:免试
(3)职业适应性测试
①测试内容:考生的逻辑思维和创新能力、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能力、心理健康状况、职业潜能等;
②测试方式:笔试;
③测试分值:150分;
④测试安排:4月8日起,具体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退役士兵的招生专业和计划单列。申请享受免文化素质考试的退役士兵考生,须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 2024 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豫考院〔2023〕40 号)要求进行“资格条件申报”。
4.专业加试
按考生所报批次第一专业为准(多批次填报者可能会参加两次加试),加试满分100分,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该批次专业,4月8日起进行,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1)艺术类专业
①四个美术类专业:素描静物,限时2小时;
②舞蹈类专业:舞蹈剧目(舞种不限),表演总时长限3-8分钟。
(2)加试普通类专业
①方式:面试
②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礼节礼仪、思维能力、心理状态、职业素养等。
5.空中乘务专业考生条件
(1)身高:女生162cm-175cm,男生172cm-185cm。
(2)视力、听力:双眼矫正视力(E形表)不低于4.8,无色盲、色弱、斜视,听力不低于5米。
(3)口齿清楚,声音清亮,普通话标准。性格开朗大方,心理素质较好,富有团队合作精神。
(4)五官端正、气质优雅;面部、颈部和手、臂等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形体匀称,步态自如,动作协调,无明显“X”形腿或“O”形腿。
(5)身体健康,无遗传性疾病,无传染性疾病。
(6)同等条件,艺术考生、有特长考生优先考虑。
(二)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技能竞赛成绩及其它赋分办法
1、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高级10分,中级6分,初级2分;
2、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20分,三等奖10分;
3、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市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6分;
4、根据河南省高考加分政策的其他规定赋分;
5、如有多个赋分项,最高赋分不超过20分;
6、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技能竞赛成绩等赋分情形须和所报第一志愿专业对应,否则无效。
(三)成绩认定
考试成绩=文化素质考试分数+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分数+专业加试分值(无加试专业此项不算)+赋分项分值(直至满分);
第二十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技能拔尖人才考生,可免试入学:
(一)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三)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须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高技能资格相关,学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四)免试录取考生计划纳入学校年度招生总计划,在已公布的高职单招计划外单列执行。
第二十一条 证明材料提交
(一)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由生源学校负责确认考生获奖情况。
(二)具备赋分条件的考生填写《郑州旅游职业学院高职单招赋分申请表》,提出赋分申请。
(三)上述考生于3月19日至21日将申请表(可在学校官网首页下的“单独招生系统”中下载)、身份证正反面、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的照片上传至学校“单独招生系统”相关版块中(需考生自行注册)进行初审。
(四)请关注初审状态,通过的考生于3月26日前以安全方式将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送到我校招生就业中心进行现场审核。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免试资格。
第二十二条 考生来校时须持本人身份证从象湖校区南门入校。如有其它要求另行通知。
第八章 录取办法
第二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为第一批录取、加试普通类专业为第二批录取、标准普通类专业为第三批录取,前批次未录取考生可进入下批次录取。 学校根据不同类型考生的报考情况和考试成绩,在高职单招计划总额内可调整分批次、分类型和分专业计划。根据录取批次、考生类型及成绩分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上线考生,按照“志愿优先、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录满为止。
(一)同分的无加试专业考生,按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成绩(同分按语文成绩、英语成绩、数学成绩)进行排序录取。
(二)同分有加试专业的考生,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专业加试、文化素质成绩(同分按语文成绩、英语成绩、数学成绩)进行排序录取。
第二十四条 考生成绩于4月11日起在学校官网首页下方“单独招生系统”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4月17日起“单独招生系统”公示,公示后的拟录取名单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通知书随普通高考录取考生一起发放。
第九章 报到和复查
第二十五条 被录取的考生后按《2024级高职新生报到须知》要求来校报到。
第二十六条 学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和体检,对存在问题的考生,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章 高职单招时间安排
第二十七条 高职单招主要工作时间安排见下表:
时间 | 具体事项 |
3月19日前 | 考生登陆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aeea.cn)或学校官网“招生信息网”查询高职单招招生章程。 |
3月19日至21日 | 1.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或赋分政策的考生登陆学校官网首页下方“单独招生系统”,上传证明材料。 2.所有考生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报名。 |
3月26日前 | 通过初审的免试入学或赋分考生来学校递交相关材料。 |
3月26日15时 | 在学校官网“招生信息网”页公示通过审查的考生名单。 |
3月30日前 | 考生登陆学校官网首页下方“单独招生系统”核对和完善报考信息,考生志愿默认同意调剂,不同意须在系统中选择“否”。 |
4月8日前 | 考生自行在学校官网首页下方“单独招生系统”中打印准考证,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
4月8日至10日 | 考生分类别、分时段参加学校高职单招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
4月11日15时 | 在学校官网首页下方“单独招生系统”公示成绩。 |
4月17日起 | 在学校官网首页下方“单独招生系统”公示拟录取名单。 |
4月25日前 | 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通知书随普通高考批次发放。 |
第十一章 相关政策
第二十八条 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二十九条 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参加高招体检的被录取高职单招考生按国家有关要求处理。
第三十条 被录取的高职单招考生全部在象湖校区全日制学习,享受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相同的学籍管理、缴费、转专业、奖助学金、实习、就业创业、专升本等待遇。
第三十一条 为保证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我校建立了完备的学生资助体系,其中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16000元,完全覆盖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与住宿费;国家助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标准分别为4000元/人/年、3300元/人/年、2600元/人/年三个档次;表现优异学生还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分别为8000元/人/年、5000元/人/年;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资助标准最高为400元/人/月;我校还设立了学校奖学金,分为综合奖学金一、二、三等和专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技能拔尖学生奖学金等多个项目。此外,学校还设置有冬季补贴、特困生救助、特殊群体学生免学费等资助项目。
第三十二条 被录取的高职单招考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条件的,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并推荐就业。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对违法违纪考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视违法违纪情节和性质,给予取消考试、录取、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等处理,记入考生高考诚信档案。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四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切勿轻信中介机构或个人与我校有合作、交费可以录取等欺骗行为。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未明确事宜,另行发布。若有与国家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政策为准。特殊情况由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
第三十七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龙路188号(象湖校区)
联系电话:0371-61130065 61130064 61130063 61130062
乘车路线:从火车站、郑州东站等地点乘坐地铁1号线到“市体育中心站”下车,F站口出站后直行30米公交站乘坐308公交车,到“金龙中路”站下车即到。自驾导航目的地设为郑州旅游职业学院(象湖校区)。
监督电话:0371-6113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