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4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条 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规定和《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规程(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的要求,严格考试招生程序,进一步规范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的宣传、报名、命题、考试、阅卷和录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
第四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五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办学地点: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347号(中原校区)、郑州市新密市未来大道1号(新密校区)。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校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副校长、副书记担任,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全面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组:考务工作组、录取工作组、宣传工作组、纪检监察组、财务工作组、安保后勤工作组。细化分工,明确责任,确保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第九条 学校招生纪检监察组负责对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全程监督与指导,实施“阳光工程”,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
第四章 招生专业、学费、住宿费和计划
第十条 招生专业
1.2025年学校单独考试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详表附后。
2.住宿费:1500元/生·学年。
3.招生计划:2025年学校单独考试拟招生总计划为2260人(以河南省教育厅批复为准)。
第五章 招生对象、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报名时间:2025年4月15日9时至4月16日18时。
网上报名:考生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请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
第十二条 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提醒广大考生按时认真填报志愿。
第六章 考试实施和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考试时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原件。
考生于4月20日打印准考证,4月21日-23日分时段进行考试(具体时间请以学校官网和官方微信公众号通知为准)。
考试地点:郑州市新密市未来大道1号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新密校区)。
考试工作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严密组织专项考试。
1.普通高中考生:采用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其中语、数、英三科按满分300分进行折算,具体如下:
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ABCDE五类:A等级折算为100分,B等级折算为80分,C等级折算为70分,D等级60分,E等级50。
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ABCD四类:A等级折算为100分,B等级折算为80分,C等级折算为60分,D等级50分。
另外,考生还需要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
2.中职生及无会考成绩的社会考生,需要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语、数、英)、职业技能测试(按考生所报第一专业进行)。
3.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只需要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所得成绩乘以2后为最终考试成绩,学校将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退役士兵考生的资格审查由各地市招办具体负责,考生无需向学校提交退伍材料,省教育考试院会依据“资格条件申报”的退役士兵考生,结合此类考生所报院校,下发给所填报院校,学校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下发名单为准。
4.考试形式为笔试,均是闭卷考试。
5.考试时间及分值:①文化素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卷满分300分(其中语文150分、数学90分、英语60分);②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试卷满分均为300分。
6.题型:①文化素质考试题型:填空题、选择题、主观题等;②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填空题、选择题及主观题。
7.考核的目标与要求:高中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和中职生的职业技能测试考核的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搜集、分析、组织信息并进行概括、推理、判断等的能力;②观察社会生活,分析、解释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现象,参与社会实践的能力;
③观察自然现象,解释、说明生活中的科学问题,运用科学方法探究自然规律的能力;④初步具备与现代生活密切相关的技术设计与应用能力;⑤基本的学习目标和计划制定、实施、反馈与评价能力;⑥现代基本礼仪常识及团队协作和社会交往能力;⑦基本的数字信息解读、数字运算和运算结果展示和应用能力;⑧运用所学知识处理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8.考核内容:包括自我学习、信息处理、数字应用、与人交流、与人合作、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内容,重在检测考生的日常积累,测试考生在专业技术技能领域的发展潜质。
第十四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1.免试对象和条件: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进入学校专科阶段学习。
2.免试录取程序。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由生源学校负责确认考生获奖情况。
生源学校将上述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以安全方式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我校,由学校进行相关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将考生个人《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在2025年4月8日至4月10日,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逾期不予受理。
备案通过后,在学校官方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对公示无异议者,学校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十五条 录取成绩及录取原则
1.录取成绩:①普高类考生录取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后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②社会考生录取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③中职类考生录取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④退役士兵考生录取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2。
2.录取原则:①学校根据各类生源报考情况和考生总成绩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②对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按照考生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专业,择优录取;③对于总分相同的考生:普高类考生将依次按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后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果总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均相同,则按语、数、英分数进行排序;中职类考生和社会考生依次按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退役士兵考生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拟录取考生名单及考生成绩将在学校网站(http://www.zzvcct.edu.cn/)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学校将在4月30日前将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六条 录取资格认定
考生被学校录取后,转学、转专业按照国家、省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相同。
第十七条 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被学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未经请假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原件、准考证原件。
2.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程序注册学籍,并严格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对存在问题的考生,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 学历证书
第十八条 颁发学历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学历证书。
第八章 奖助政策
第十九条 资助政策体系介绍
国家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兵役资助、学校资助。
1.国家奖助学金: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突出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可提出申请国家奖学金,经评选通过,一次性奖励10000元;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可提出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经评选通过,一次性奖励6000元。国家助学金分为三等,资助标准分别为4600元/年、3700元/年、2800元/年,每年评选一次。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于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启动,10月10日前完成评审,12月30日前完成发放。其中,对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对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颁发省级部门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2.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在入学前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在入校后,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贷款学生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3.兵役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学生,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我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考入我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4.学校资助:由学校出资设立,包含学校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项目及学校其他资助项目。
(1)学校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思想政治觉悟较高、遵纪守法、学习态度端正、举止文明、诚实守信的优秀学生。
(2)学校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勤工助学:为了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我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寒暑假勤工助学时间可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适当延长。
(4)特殊困难补助:特殊困难补助主要用于帮助我校部分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特殊性、突发性、临时性的经济困难。我校在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以及临时发生重大变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影响学业的学生均可申请。
(5)其他资助项目:其他资助项目主要为解决经济困难学生的临时生活问题,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资助种类主要有学习用品、生活用品、军训服、书籍、被褥等基本生活用品资助,爱心棉衣等御寒衣物资助等,视学生需求发放。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对于承诺收取一定费用可包过的一切宣传,请报考考生切勿相信,谨防上当受骗。对于冒充学校进行虚假宣传的组织或个人,学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省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招生咨询方式及通信地址
咨询电话:0371—67822631、67822632
监督电话:0371—68559096
传 真:0371—67789995
网 址:http://www.zzvcct.edu.cn/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347号(中原校区)
郑州市新密市未来大道1号(新密校区)
邮 编:450042(中原校区);452370(新密校区)
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
二〇二五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