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好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完成职业技能提升和高职扩招三年行动目标”的要求,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豫教职成〔2021〕15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郑州旅游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扩招单招”)工作。
第三条 落实教育部关于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招生禁令,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教学〔2017〕476号)要求,严高职扩招单招政策规定和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郑州旅游职业学院
第五条 国标代码:13791
第六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九条 学院简介: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创办于1985年,是一所旅游特色鲜明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占地面积1251亩,总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设有9个二级学院、3个教学部和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17410人,教职工826人,其中教授24人、研究员1人,副高以上职称153人,博士及在读博士23人,硕士505人。荣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3项,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省级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2个、省级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省级“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院(系)1个。开设了48个高职专业(含方向),其中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2个、全国职业院校旅游类示范专业点2个,教育部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4个、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1个。现有馆藏纸质图书117.57万册。具备“四位一体”功能实训室171个。
学校与钓鱼台国宾馆、迪士尼、洲际酒店集团、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同程艺龙、宋城集团等多家行业领先企业深度合作,与韩、美、奥地利、日本等国及台湾地区的高校建立了合作办学关系。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专升本及出国深造学生逐年攀升。近三年,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全国旅游院校服务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7个、二等奖10个;在省赛中获得一等奖10个、二等奖8个,在“挑战杯”河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获得特等奖2项,在中国国际互连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赛获得二等奖3个。
学校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旅游行指委旅游管理专业行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承担学校、国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单位、文旅部校企合作示范基地、国家文化旅游人才培训基地、省级文明学校、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河南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校级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高职扩招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命题考务、录取、疫情防控、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纪检监察等六个工作小组,加强对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落地实施。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条件
第十一条 已通过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报名,未被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高职单招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已通过2021年高职扩招补报名的考生。
第十二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优良,身体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无肢体残疾、无传染性疾病、心脏病等不适合专业岗位要求的疾病。
第五章 招生专业和志愿填报
第十三条 11月30日9:00至12月2日18:00,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陆郑州旅游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zztrc.edu.cn/),通过点击页面下方的“单独招生系统”进行网上志愿填报。超过规定填报时间的信息视为无效。
第十四条 学校依据考生报考信息,将考生志愿数据报省招办进行比对,对于填报超过1所高校志愿的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弄虚作假的考生,将取消其考试、录取和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考生于12月7日15:00起可在我校“单独招生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12月8日18:00前核对信息并进行完善,12月9日18:00开始至考试前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第六章 考试和免试入学
第十六条 采取职业适应性测试的形式对考生进行评价:
测试内容: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心理状态、职业素养等;
测试方式:面试;
测试分值:总分100分;
时间地点:12月11日,郑州旅游职业学院象湖校区,具体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第十七条 考生可于12月11日8时开始由象湖校区南门入校,9点开考。入校时需出示准考证、身份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证明或者电子证明均可)、绿色健康码和行程码,佩戴口罩,体温测量正常(届时疫情防控如有变化,以准考证通知为准)。如考生有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病例等特殊情况,需提前和学校招生就业中心联系,学校报送相关主管部门处理。考试期间全程封闭,考生考后即离,不得在校园停留。
第十八条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
第十九条 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条件的考生,应于12月7日16:30前将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竞赛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及《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送交学校招生就业服务中心(1号楼A楼105室)审核。弄虚作假者取消免试资格。
第七章 录取办法
第二十条 按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同分考生按职业素养、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心理测试成绩排序录取。
第二十一条 考生成绩及拟录取考生名单于12月14日起在我校“单独招生系统”中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的名单于12月22日前报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3号)要求,及时、准确寄送考生所填报地址。
第八章 相关政策
第二十二条 考生录取后按《报到须知》要求报到。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
第二十四条 考生被录取后,全日制在校学习,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的学籍管理、缴费、奖助学金、实习、就业创业、专升本等待遇。第一学期教学安排另行通知。
第二十五条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学费3700元/年、住宿费800元/年、教材费600元/年(学年或学期结束时,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二十六条 学校已形成完备的学生资助体系,含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勤工助学报酬、临时困难补助、参军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确保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完成学业。
第二十七条 录取考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条件的,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并推荐就业。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对工作人员和考生违规招生、考试作弊、身份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第二十九条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三十条 未尽事宜由学校高职扩招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郑州旅游职业学院。
第三十二条 高职扩招单招时间安排
时间 | 具体事项 |
即日起至12月7日16:30前 |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向我校递交材料。 |
11月30日至12月2日 | 符合高职扩招单招条件的考生可在我校官网“单独招生系统”填报志愿。 |
12月7日15:00起 | 考生在“单独招生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
12月8日18:00前 | 考生在“单独招生系统”完成信息核对并进行完善。 |
12月9日18:00起至考试前 | 参加考试的考生须自行到“单独招生系统”中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
12月11日9:00 | 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超过规定时间来校视为无效。 |
12月14日至18日 | 在“单独招生系统”中进行公示考生成绩及拟录取考生名单。 |
12月22日前 | 上报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 |
学校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金龙路188号(象湖校区)
联系电话:0371-61130063 61130064 61130065 61130062
乘车路线:从火车站乘坐地铁一号线到“市体育中心站”下车,B站口出站后向北行100米路东转乘“308路”或“游568路”公交到郑州旅游职业学院站下车。也可从郑州东站(高铁站)直接乘坐“游568路”公交到郑州旅游职业学院站下车。自驾导航目的地设为郑州旅游职业学院(象湖校区)。
监督电话:0371-61130031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类型 | 培养类型 | 面向人群 | 学制 | 师范 | 艺术 | 中外合作办学 | 招生人数 | 学费(元/年) | 方向 | 备注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540106 | 单招 | 全日制 | C | 3 | 否 | 否 | 否 | 30 | 3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