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阳农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保证南阳农业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南阳农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南阳农业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南阳农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南阳农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南阳农业职业学院
第五条 河南省招生代码:6380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九条 办学地点:
雪枫校区:南阳市雪枫路与北京路交叉口
卧龙校区:南阳市卧龙路338号
第十条 办学理念:坚持“崇德尚技 知行合一”的办学理念,遵循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律,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之路,坚持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南阳农业职业学院设立单独招生单招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贯彻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定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细则,讨论决定有关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事宜。下设考务、录取、督查、保卫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第十二条 南阳农业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南阳农业职业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对象与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单独招生的范围、对象、条件
(一)范围面向河南省。
(二)已通过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中职毕业生及其他社会考生。
第十四条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一)招生专业(详见下方)
(二)招生计划:2021年单独招生计划3000人,若招生专业和计划有所变动,以省教育厅或省招办公布的为准。
(三)收费标准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根据属地原则,执行河南省物价部门统一核定的标准。学费标准为:文科类专业(含文理兼收专业)3700元/人.学年;理工类及体育类专业4200元/人.学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人.学年。住宿费:卧龙校区550元/人.学年;雪枫校区700元/人.学年。
第十五条 考生相关待遇。通过我校单独招生、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后享受与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第五章 志愿填报、考试与录取
第十六条 志愿填报及准考证打印
(一)志愿填报
报考我校单独招生的考生,于2021 年 4 月 7 日 9 时至 4 月 9 日 18 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填报时仅限报我校一所学校和五个志愿专业,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考生按时认真填报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
(二)准考证打印
2021 年 4 月 13日 9 时至 4 月 15 日 18 时 登 录 “南阳农业职业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打印系统” (http://xsbm.nyca.edu.cn:8088/)进行准考证打印。
第十七条 考试
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与监督下,学校自主命题,对考生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进行测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社会考生参加“文化基础+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含技工技校、职业中专)考生参加“文化基础+职业技能测试”。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和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分批分次组织考试,各批次考生考试时间,以打印准考证上考试日期时间为准,具体如下:
一、文化基础
(一)2021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文化基础成绩取自该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和英语三门成绩,按照“A:50分;B:45分;C:40分;D:35分”进行换算,满分150分。考生只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总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
(二)往届高中毕业生,归属为社会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基础考试。中职和社会考生文化基础测试采用同一试卷。
1.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德育综合(含时事政治)。
2.考试方式:150分钟闭卷笔试。
3.试卷分值:150分。
二、 职业适应性测试
应届普通高中考生和社会考生参加,主要考核学生知识面、语言组织、反应能力、思维能力、心理素质、职业倾向等职业素质。
1.考试方式:120分钟闭卷笔试。
2.试卷分值:200分。
三、 职业技能测试(分专业)
中职(含技工技校、职业中专)考生参加,主要考核学生专业知识面、实践技能、职业素质等职业能力。
1.考试方式: 120分钟闭卷笔试。
2.试卷分值: 200分。
四、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免试入学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其以上奖项。
2.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技能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五、考试日程安排
2021 年 4 月 16 日至 4 月 18 日(具体以打印准考证上时间为准),考试地点为南阳农业职业学院雪枫校区。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内容 | 考生类别 |
上午 | 9:00-11:00 | 职业适应性测试 | 社会考生及应届高中考生 |
职业技能测试 | 中职考生(含技工技校、职业中专) | ||
下午 | 2:00-4:30 | 文化基础 | 社会考生及中职考生(含技工技校、职业中专) |
第十八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录取程序
(一)考生本人在在规定时间前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提出免试入学申请(详见附件1)。
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考生获奖情况的确认。
(二)考生所在学校将上述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以可靠方式4月12日前送达我校,由我校教务处进行相关资格审查和公示,并将公示后的名单及《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进行备案。
(三)核实审定的拟录取名单在学校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具有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资格。
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录取。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一)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
考生必须参加高考体检,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录取原则
1、凡符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中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者优先录取的,剩余计划录取其他考生。
2、录取办法
按照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考生科目成绩或折合后的成绩相加,依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和考生填报志愿专业的顺序择优录取。同分的考生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知识考试总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进行依次排序录取。所报专业录取满额的,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内同大类间调剂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公示
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名单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学校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结果,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注:南阳农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相关信息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网址:http://www.nyca.edu.cn/zsw
第六章 其 它
第二十条 疫情防控
按照教育部和我省关于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各项教育教学工作要求,成学校单独招生考试疫情防控防护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管责任和监管责任。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制定组考防疫工作方案,强化部门防疫责任,落实考点防疫措施,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教师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具体措施如下
(一)印发《南阳农业职业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出台并要求考生考前认真学习《南阳农业职业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考试期间考生疫情防控防护注意事项》、并要求考生签订《单招考试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
(二)单招考试防疫物资储备与防护措施实施工作情况。
1、防疫物资准备,红外热成像测温仪、电子测温枪、水银温度计、消毒剂、医用酒精、防护服、一次性医用口罩、洗手液等准备到位;
2、隔离室,观察室,保障正常运转;
学校与南阳医专第二附属医院已建立的沟通合作渠道运转正常,一旦发现考生健康异常,确保第一时间送医就诊;
3、对校园、考场教室、进行全面消杀、消毒工作,为考生提供干净,舒适的考试环境。
(三)单招考试当天工作安排
1、单招考试时秩序维护
考生进入校园时,保卫处负责考生进入校园时秩序维护,指导考生利用微信和支付宝扫描行程卡(码)和健康码并出示,符合进入校园的考生,进入健康通道进行体温监测,如发现体温异常者禁止入校并带至临时观测点处理。同时,做好学校大门外车辆及人员的疏导、疏散工作,避免人群过于集中。
2、入校消毒、消杀
考生进入健康通道前,总务处负责对入校考生及携带物品进行消毒、消杀,确保不遗漏一人、一物。
3、单招考试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收交归档
考场监考老师负责收交单招考试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最后教务处收齐后存档。
4、入考场后防疫要求
除核验考生身份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考生进入考点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5、考试结束防疫要求
考试结束监考老师收齐试卷后,组织考生有序离开考场;保卫处负责考生有序离开学校,避免考生过于集中。
第二十一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未经请假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二条 为鼓励学生勤奋努力,积极进步,学校设立了多种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多种单项奖学金,鼓励各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以上各种奖助学金,每年评定一次,按时发放。对经济困难学生有资助措施,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二十三条 学生毕业时通过相关考试可以拿到与专业相关的技能证及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高等专科毕业证书和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颁发就业报到证。
第二十四条 通讯地址:南阳市卧龙区北京路与雪枫路交叉口南阳农业职业学院雪枫校区
网址:http://www.nyca.edu.cn E-mail:nyaczsk@126.com
咨询电话:0377-63393888 63393999 传真:0377-63393555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南阳农业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