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等相关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学校名称:商丘工学院国标代码:13500
第二章学校性质: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第三章学校简介:商丘工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一所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现占地2071.97亩,建筑面积53.17万平方米,学校设有机械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教育与现代艺术学院、医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基础教学部、体育教学部等教学单位。现在教职工1176人,全日制在校生16167余人。学校现有3个省级重点学科、11个省级品牌专业、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特色专业和1个省级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图书馆拥有纸质图书178.81万册、校内实验中心119个。开设本科专业33个,专科专业18个,形成了以工学为主,工、管、经、教、艺、医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
第四章 招生范围、条件
1.范围:河南省。
2.条件:凡已取得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考生及参加河南省对口升学报名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均可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
第五章 报名须知
考生于2020年9月15日9时至17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并可以在规定的填报时间内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商丘工学院代码6205。为避免网站拥堵考生须及早填报单招志愿。
第六章 考试与录取
1.考试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监督指导下进行,考试时间为9月19-22号进行。根据我校的开设的单招专业及自身特点对单招成绩的换算做如下规定:
(1)对于已经参加高考的高中毕业生及中职毕业生:按高考成绩的150%折算为单招成绩;
(2)对于未参加高考的普通高中生如果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中的语、数、外三科成绩的100%折算单招成绩;
(3)对于未参加高考的中职生和无学业水平的高中生及社会化考生:采用学校的金数据限时进行网上测试得出单招成绩。
2.加分项目:符合河南省教育厅、省招办公布的加分条件的学生适当加分。
3.录取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下发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单招录取工作。
根据考生按折算取得单招成绩,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同等待遇。
第七章 收费标准
三年制专业学费每生每年9600元,二年制专业学费每生每年12000元。
第八章 有关说明
1.单独招生是国家教育部授权骨干高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
2.参加我校单独招生考试的所有考生报考专业不受限制(高中学生不受文、理科限制,中职学生不受对口专业限制)。
3.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招录取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第九章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大道中段236号
乘车路线:从商丘市内乘5、11、12、13、15、31、35、36、69、82、85、89路公交至学校门口下车即到。
咨询电话:0370-3020999
传真:0370-3020799
学校网址:http://www.sqgxy.edu.cn
招办邮箱:sqgxy6205@sina.cn